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2016〕32号)有关要求,现将上海市2017年度第七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第七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1.上海东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上海市杨浦区大桥街道社区公益基金会
3.上海市杨浦区五角场镇社区公益基金会
4.上海市上海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5.上海从人公益基金会
6.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街道社区公益基金会
7.上海海银公益基金会
8.上海市虹口区嘉兴社区基金会
9.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街道社区公益基金会
10.上海正好公益基金会
11.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社区公益基金会
12.上海沪利历史建筑和都市改造基金会
13.上海吴孟超医学科技基金会
14.上海市卫生系统青年人才奖励基金会
15.上海市拥军优属基金会
16.上海特殊关爱基金会
17.上海科普教育发展基金会
18.上海民生艺术基金会
19.上海市市西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上海小金牛公益基金会
21.上海市罕见病防治基金会
22.上海海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3.上海战略新兴产业防治基金会
24.上海韩哲一教育扶贫基金会
25.上海七弦古琴文化发展基金会
26.上海真如社区基金会
27.上海市杨浦区五角场街道社区公益基金会
二、纳税人2017年度通过第七批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支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税前扣除。
特此公告。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