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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杨浦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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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杨浦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杨浦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杨浦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72号荣广商务中心B区,邮编:200082,电话:021-6543648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杨浦区税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和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十周年等各项重点工作,加强政策宣传,畅通咨询渠道,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区局网站共发布信息176条,包括:工作动态37条、通知公告92条、政府采购14条、人事任免14条、纳税人学堂19条;“杨浦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图文648篇,累计阅读量22.12万次;“杨浦税务”哔哩哔哩账号发布视频2个,图文类动态79篇。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受理渠道,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指定专岗专人负责,不断提升办理水平。2023年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1条,当事人已撤销。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规范信息采集、报送、审核、发布流程,认真落实“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要求,明确各环节责任,确保信息发布及时、规范,做好各部门公开信息发布痕迹化管理。定期对废止条款、过期文件进行清理,确保网站信息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杨浦区税务局网站为政务公开主平台,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和主动公开渠道,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电子税务局等各类公开渠道建设,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为公众获取信息提供便捷。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区局绩效考核,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各部门各环节工作职责,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更新维护,切实推动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3年,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日常管理统筹质效有待加强;二是部分主动公开内容的更新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为此,区局采取了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提高区局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条例,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提高工作质效。二是加强对主动公开内容的自查整改,常态化对各部门更新提醒,进一步提高更新频率,便于纳税人缴费人及时查阅。

  六、其他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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