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www.tax.sh.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邮编:200030,电话:021-54679568转12083分机,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一、概述
2014年,本市各级税务机关认真贯彻《条例》、《规定》,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以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为主线,不断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税务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服务税收工作、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聚焦提升行政透明度,全面推进主动公开。一是公开税收政策,坚持做好“营改增”试点后续政策发布及宣传,积极发布上海自贸区创新税收服务举措,全面公开减免税等优惠政策,加大对个人纳税人税收政策的宣传推广。二是公开办税事项,推进行政审批公开,强化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明确办税依据、流程和所需材料,推进上海自贸区“办税一网通”创新服务举措逐步扩大试点。三是公开权力运行信息,全面向社会公开进户执法项目信息,出台《上海市税务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注重内控机制建设,推进网上述职述廉,接受纳税人评议和监督。四是公开公共管理服务信息,出台《重大税收违法信息公布办法(试行)》,推进税收“黑名单”公开,深化基础政务信息服务,推进税务类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方便社会公众快速便捷查询。
(二)聚焦提升申请人满意度,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一是做好受理,完善受理机制,加大依申请受理点建设,全面提供当面、网络、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受理渠道,为公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便利。二是加强会商,组织单位内多部门会商讨论,开展疑难事项请示上报,实施与联合发文单位的沟通交流,确保答复规范准确。三是规范答复,严格控制答复时限,依法审查答复意见,规范出具答复文书,注重答复的公开导向,确保答复口径合法、程序规范。四是优化服务,指导申请人准确填写申请表,做好解释指引工作,提供办理过程和结果网上查询,方便申请人关注办理进度、及时获取答复,对于未及时领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及时做好电话提醒服务,不断提升申请人满意度。
(三)聚焦提升渠道协同度,全面加强公开渠道建设。一是继续发挥传统渠道作用,强化税务网站多功能应用,优化数据查询服务,推进网上办税服务厅上线,完成全网无障碍改造,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的作用;凸显办税服务厅面对面优势,设立咨询窗口,配备业务骨干,当场接收公众咨询,宣传税收政策;发挥12366热线实时性特点,以即时沟通、专业答复打造听得见的信息公开。二是着力拓展新媒体渠道,在微博方面,“上海税务”微博不断优化发布内容,拓展表现形式,落实诉求跟踪机制,积极树立主动发布品牌;在微信方面,“上海税务”微信通过税务资讯快传递、图文结合拓形式、活动多样引关注、及时互动赢信任、每日更新增黏度等方式,逐步提升服务水平和影响力。三是全面加强渠道协同建设,网站方面注重市局网站与各分局子网站的一体化建设,12366热线方面注重市局坐席与各分局远程坐席的沟通衔接,微博方面注重构建市局、分局、税务所、税务干部全方位推进的微博群,同时通过完善机制、加强沟通、强化整合等方式,实现网站、办税服务厅、12366热线、微博、微信等平台的整合互补、信息共享、协调互动、一体推进,增强了信息公开实际效果。
(四)聚焦提升业务规范度,扎实做好公开基础工作。一是注重工作部署落实,及时编写印发《2014年上海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加大对区县税务局公开工作的指导,着力实施考核评估,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公开基础工作,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大力提高公文类信息主动公开率,认真推进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健全向档案馆、图书馆移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机制,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社会评议制度。三是做好信息发布审查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从源头上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落实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培训,立足于提升税务干部的公开意识和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能力,积极组织政府信息公开讲座和业务培训,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纳入新进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取得了积极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4年底,全市税务机关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1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4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01条,其中市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7条,各分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04条。同时,向公众提供服务类信息855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1. 税收规范性文件。共发布10件规范性文件,包括《关于本市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劳动所得定额减征个人所得税有关税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关于做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公告》、《上海市税务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实施办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关于本市实施税务登记自动赋码管理的公告》、《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等。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标注全文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108件。
2. 税务行政审批信息。推进行政审批公开,对由本市税务机关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整理,出台《上海市税务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梳理出77件行政审批事项,强化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加强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推进网上行政审批,创新上海自贸试验区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先备后核”机制。
3. 税收政策及办税信息。发布铁路运输、邮政业和电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政策、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实施税务登记自动赋码管理、上海自贸试验区“办税一网通”创新服务举措等政策信息312篇(包括税务总局公告等服务类信息156篇、与其他部门联合发文67篇)。及时更新办税指南、公告提示、办税地图、办税日历等办税信息,切实为公众办税提供便利。
4. 税收收入等政务信息。按季度、分税种向社会发布本市税收收入情况,每季度公开本市出口退税数据情况。分别公布工业税收百强企业名单、第三产业税收百强企业名单,树立纳税百强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良好典范,引领遵从税法新风尚。新增自贸区网上自动赋码查询、个人住房房产税应税情况查询等事项查询,向公众提供18类事项的查询服务。开展政府数据资源梳理、目录编制和注册工作,推进税务类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
5. 执法告知情况。取消简并部分进户执法事项,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进户执法项目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通过现场告知、文书送达等形式,主动告知执法人员身份、执法权限、依据以及执法对象的权利义务、救济渠道等内容,确保执法过程公开透明,切实规范税务机关执法行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6.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加大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强化曝光税收违法案件长效机制建设,按季度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2014年通过上海税务网站对外公布22件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涉及违法纳税人相关信息、违法事实、处理处罚情况等,切实惩戒严重涉税违法行为,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7. 机构人事信息。通过网站公开机构职能信息及领导干部信息,大力公开人事管理信息,发布领导干部任免、公务员招考录用及下属事业单位招考等信息,努力以公开促透明、以公开保公正。
8. 规划计划信息。通过网站发布本系统2014年工作要点、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信息。
9. 部门预决算信息。在上海税务网站及时公布2013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以及2014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预算编制说明》以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加大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部门预算和决算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
10. 政府集中采购情况。严格贯彻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网以及本局网站上公开中标公告、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公示等各类信息共计15条。
(二)主动公开途径
1. 税务网站。2014年上海税务网站立足于改进用户体验,不断优化栏目设置,提升功能应用。全面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及时更新税收政策,同步开展政策解读,围绕“落实服务规范,助力便民办税”、“优化对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等主题开展局长在线访谈。拓展网上办税项目,整合自贸网上办税资源,优化个人住房房产税等税收信息查询服务,推出重大违法案件公布栏,上线发票明细数据比对查询。优化网站搜索效果,开通智能咨询服务,完成全网无障碍改造,有效扩大了网站信息公开实效。各基层分局积极依托税务网站及时发布各类政策、服务信息,普陀、嘉定等分局利用图片新闻、重点推荐等版块提升信息传播力,闵行等分局通过流程解读等形式增强信息吸引力。黄浦、徐汇、闸北、松江、奉贤、自贸区等分局在网站首页提供“扫一扫”二维码入口,方便用户无缝衔接网站、微信、手机APP等网络服务平台,发挥各渠道协同效应。2014年,上海税务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601条,发布各类政策解读稿件36篇,通过税企互动平台推送信息1854万条,答复网上咨询39494件,办理投诉举报2629件,回复局长信箱邮件538件,开展局长在线访谈活动4场。全年网站访问量达19.5亿次,日均访问量超534万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达76.7万人次。
2. 办税服务厅。开展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整合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税宣资料架等载体,及时更新宣传资料,全面公开税务信息。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咨询窗口,配备专家咨询团队,积极为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各基层分局发挥自身优势,结合税收热点,积极打造贴近需求、务实高效的咨询服务品牌,如劳模咨询室、英语服务专窗、“局-科-所”三级咨询专家专场咨询、“税博室”专家特约站、“即时+预约”咨询模式、乡镇税务咨询室等,取得了良好效果。全年各基层分局咨询窗口共接待6万余人次,有效地满足了纳税人的税务咨询需求。
3. 12366热线。立足于打造12366服务热线品牌,不断加强12366热线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市级集中、远程坐席”模式,注重提升话务质量和公众满意度。积极推进“12366局长在线”工作制度,4月和10月分别以“提高办税服务效率”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为主题两次举办全市“12366局长在线”活动,由分局领导现场接听纳税人来电,深入倾听纳税人呼声,受到了纳税人的好评。全年12366热线服务总量达231万余个,其中电话人工服务数为152万个。
4. 政务微博。“上海税务”微博及时发布税收政策,策划专题宣传,响应网友诉求,开展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时间去哪儿了”、“税收岗位体验”等多个活动专栏,切实发挥微博信息传播“短、平、快”的优势,提升公开效果和互动效率。2014年“上海税务”微博共发布微博1923篇,总阅读量达到3700万,被网友@36.1万余次、评论21.8万余次,回复微博互动1831件,粉丝总数达35万人,在上海市政府委办局政务微博影响力排行榜中名列前茅,在新浪网工商税务类政务微博年度排行榜中排名第一,微博平台的新媒体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凸显。
5. 政务微信。2014年9月30日开通“上海税务”微信,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新渠道。优化掌上阅读,用户可通过微信对6600多条税收法规进行关键词查询,并提供适用手机阅读的政策显示页面。推出掌上查询,提供纳税人最常用的发票信息、企业基本信息、个人住房房产税应税及缴纳情况等办税查询。强化掌上互动,对纳税人的明确涉税诉求,及时响应,快速答复。静安、普陀、闸北、虹口、嘉定、松江、奉贤等分局开通了分局级税务微信,黄浦分局开通了针对小微企业的专门的税务微信,金山、奉贤等分局的开通了科所级微信,新媒体公开渠道的覆盖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增强。2014年“上海税务”微信共发布稿件319篇,被转发2.2万次,总阅读量超过41万,粉丝总数达到17000多人。“上海税务”微信3次入选全国政务微信影响力排行周榜财税金贸类10强,荣获“2014上海十大微信公众号评选”专家评选榜政务及公共服务类十强,有效拓宽了信息公开渠道。
6. 短信平台。围绕最新税收政策和纳税人关注热点,运用市局和各基层分局两级短信平台,积极向纳税人推送税收服务短信,告知涉税动态,提示办税事项。全年共通过短信平台发送各类服务信息983万条。
7. 新闻发布会。就自贸区税收服务创新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税收一网通办、便捷优质高效”创新措施,解读相关服务创新措施的制定背景、重大意义和主要特点,并现场回答了记者提问,有效地扩大了政策影响力。
8. 纳税人学校。各级税务机关积极推进纳税人学校标准化建设,围绕最新政策、关注热点、办税指南等内容,分行业、分税户开展针对性培训,实施点对面的教学辅导,有效地扩大了税收政策的覆盖面。各基层分局注重线下和线上结合,积极推出网上纳税人学校,提供课程点播、需求征集和在线报名等服务。建立市区重大政策视频宣讲机制,对影响较大、涉及面较广的规范性文件录制宣讲和辅导视频,通过税务网站等统一宣讲。分局也推出了有特色的纳税人学校品牌,如浦东分局的税法讲坛,黄浦分局的周末课堂,虹口分局的多渠道发布课程公告,青浦分局的基于纳税人需求的教学模式,均受到了纳税人的好评。全年共开课逾1140期、共计3323课时,参与线下培训达22.6万人次。
9. 公共查阅点。通过市局公共查阅点接待政府信息查询59人次。及时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等公共场所提供市局所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纸质、电子资料,方便公众查阅。
10. 税宣活动。组织全国大学生税收辩论赛上海赛区比赛,围绕税收热点问题设置赛题,加深了当代大学生对税收认知的深度和广度,并综合运用传统媒介和新兴媒体,持续报道、立体宣传,有效扩大了税收宣传影响力。开展“税务岗位体验”活动,通过微博、微信、网站等渠道积极招募体验者,邀请市民参与纳税服务、税收征管、涉税审批、税务稽查等多个工作岗位,并通过“上海税务”微博进行全程“微直播”,收到了良好的税宣效用。各分局也积极推出了各类特色税收宣传活动,如税务咨询进学校、进园区、进社区、进商圈、税企座谈会、税收知识讲座、税收大篷车等,形成了税收信息公开的立体体系。
11. 其他渠道。注重推进基层信息公开,加大基层信息公开力度,依托日常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等业务,强化税务所、税务干部在信息公开中的积极作用。借助大众媒体宣传税收政策,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公交电视、商业中心LED屏幕等媒体,滚动播出税收宣传主题、税收动漫、税宣海报、标语口号、公益广告,扩大税收政策的宣传面。各分局也不断拓展公开渠道,通过微博微信平台、税收专刊、税企QQ群、APP移动应用等开展政策宣传,有力地推动了税收信息公开。全年共印发各类宣传资料逾237万份,税收宣传光盘15.2万张,有效扩大了税收宣传效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全市税务机关201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0件。其中,市局受理201件,各分局共受理49件。申请数量列前5位的分局是浦东新区、黄浦、松江、静安、普陀。
从申请渠道看,当面申请36件,占总数的14.4%;传真申请3件,占总数的1.2%;网络申请184件,占总数的73.6%;信函申请27件,占总数的10.8%。目前,网络申请已成主要形式。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情况
从申请内容来看,约85%的申请涉及税务登记、缴税信息及发票信息等税收征收管理信息,10%的申请涉及税收政策信息,5%的申请涉及税收统计及其他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全市税务机关2014年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4件(含2013年受理并按照《条例》、《规定》顺延至2014年答复的申请4件),无申请顺延到下年度答复。其中,市局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5件(含2013年受理并按照《条例》、《规定》顺延至2014年答复的申请4件),无申请顺延到下年度答复;各分局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9件,无申请顺延到下年度答复。
在全市税务机关答复的254件申请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22件,占总数的8.7%;“同意公开”68件,占总数的26.8%;“不同意公开”8件,占总数的3.1%;“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2件,占总数的4.7%;“申请信息不存在”50件,占总数的19.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93件,占总数的36.6%;“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1件,占总数的0.4%。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情况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本局按照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检索等费用共计234.00元。对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确有其他经济困难的,在核实相关材料后认真按《条例》、《规定》减免相关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4年度发生针对本市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10件,复议结果均为维持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行为;发生针对本市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5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件,被依法纠错3件。其中,发生针对市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7件,复议结果为维持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行为;发生针对市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1件,判决结果为维持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行为。全年无针对本市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举报。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全市税务机关2014年共接受咨询约161.8万人次,其中电话咨询151.9万人次,网上咨询3.9万人次,当面咨询6.0万人次。全市税务机关网站2014年页面访问量达19.5亿次,按点击率排序的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政策法规、税务动态、涉税公告、政府采购、机构人事。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本局致力于深化主动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服务、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公开内容的针对性、服务措施的优化、公开渠道的创新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升。2015年本局将以依法行政为原则,以满足公众涉税信息需求、提高税务工作透明度为宗旨,继续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渠道,优化公开服务,进一步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升税务部门公信力,努力推动全市税务系统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七、说明及附表
(一)其他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包括所有附表的数据)都仅反映2014年度的情况,附表的数据统计范围包括市局及各直属分局、各区县税务局。
(二)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2014年度) | ||
填报单位(盖章):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0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0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2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1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4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6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5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5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36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3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84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27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54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5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2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54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22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68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8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3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4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1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2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5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93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1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1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5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2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3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234.0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8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4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9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7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8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