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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海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2-29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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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AE9900000-2012-029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2011年上海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邮编:200030,电话:021-54679568转12083分机,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一、概述

  2011年,本市各级税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服务为主线,夯实基础,探索规律,创新方法,积极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取得一定成效。

  (一)完善机制,实现组织协调紧密化。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局建立局领导主抓、办公室主办、业务处室协办的工作机制,在各基层分局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市局和分局联系紧密的工作网络。二是强化工作推进。全年召开专题会议3场,研究和部署本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确定具体要求和责任部门,将工作任务纳入年度考核范畴。三是注重协调沟通。利用业务培训、工作会议等形式,建立系统内常态化沟通机制;通过对复杂问题的协商会审,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关心的良好氛围。与相关部门建立协调机制,确保相关政策按时、及时发布,如个人房产税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等重大税制改革政策的发布。

  (二)夯实基础,实现日常工作规范化。一是积极运用信息手段。依托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操作的全程信息化管理。二是认真做好日常工作。严格按规定更新指南目录;组织各基层分局按照《条例》、《规定》要求编制、报送、公布年度报告。三是探索实施常态培训。针对不同干部群体分层分类开展信息公开培训5场,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重视舆情应对工作。收集了解舆情热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宣传。如在今年9月针对个人所得税法政策误读情况,先后通过税务网站发布3篇稿件,以政策解读、问题解答等形式答疑释惑。五是有序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深化受理窗口建设,明示相关规定及受理标准。对依申请公开量较大的信息,积极推进向主动公开转化,如在税务网站上开通了企业基本信息、非正常户信息等查询功能,切实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了解相关情况。

  (三)围绕重点,实现信息公开全面化。一是深化公开内容。围绕今年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个人所得税新政、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等各项税制改革任务,积极推进税收政策公开,配套发布政策解读、问题解答,做到政策公开“三同步”。分类清理规范性文件,对失效的政策法规及时标注失效标志。做好行政审批网上公开工作,拓展行政审批网上办理项目,实现办理情况的网上查询和具体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结果的网上公示。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发挥税务网站主渠道作用,分行业、分用户开设政策专栏,全年发布各类信息892条。发挥“12366”咨询服务热线与纳税人接触零距离的特点,为用户提供听得见的服务。继续依托传统媒介的同时,引入手机彩信等新媒介,并通过发放宣传画、便民手册,制作播放公益短片等形式,进一步巩固信息公开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市税务机关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1年底,全市税务机关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5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1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5条。其中,市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0条,具体包括:机构设置类信息5条,占2.6%;政策法规类信息130条,占68.4%;业务类信息26条,占13.6%;其他类信息29条,占15.2%。

  (一)主动公开范围

  1.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具体操作事项的公告》、《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资格认定及相关管理事项的公告》、《关于本市车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等规范性文件9个。对已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按照废止或失效情况进行标注,共标注全文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95件、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37件。

  2.规划、计划类信息。在市局网站上发布本系统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信息。

  3.税收收入及部门预算信息。按季度、分税种向社会发布本市税收收入情况,每季度公开本市出口退税数据情况。在税务网站上公布市地税局《201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2011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201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以及“三公”经费预算。

  4.政府集中采购情况。在政府采购网以及本局网站上公开中标公告、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公示等各类信息共计25条。

  5.税务行政审批相关信息。发布29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全面公开各事项的办理主体、办理条件、受理部门、需提交的资料、办理期限等信息;新增6项行政审批项目可实现网上受理;提供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状态及结果的网上查询服务。

  6.税收政策及办税信息。围绕今年税制改革,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个人房产税改革试点、新个人所得税法等重大税收政策,开设网站专栏,发布政策解读;聚焦税收征管,制定和发布税务登记管理有关事项、“非正常户”管理工作通知等;在促经济、保发展方面,发布关于延长国家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执行期限、本市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相关工作通知等文件。全年共发布各类政策文件331篇,有力地确保了各项税收政策有效落地。

  7.税务机构职能情况。对内设机构、职能、人员编制规定以及人事任免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和维护;公开上海市税务系统执法主体情况;发布公务员招考面试、考录体检通知等。

  8.执法告知情况。在执行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过程中,本市税务机关通过现场告知、文书送达等形式,主动告知执法人员身份、执法权限、依据以及执法对象的权利和义务、救济渠道等内容。

  9.便民服务信息。开设个人所得税、个人房产税等政策专栏,及时发布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税收政策、办税提醒及工作情况。

  (二)主动公开途径

  1.税务网站。注重全面性,通过税务网站发布包括税收政策及解读、税收数据、行政审批、办事流程等在内的各类信息。增强实用性,结合“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新个人所得税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等重大政策的实施,以专栏形式集中公开相关政策、信息。优化网站检索功能,在高级搜索中提供“字规”、“年份”等查询字段,方便用户快速获取信息。突出针对性。对互动咨询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梳理形成知识点,并通过网站“咨询库”、“知识库”对外发布。分行业、分用户开设政策专栏,分税种开设“税种频道”,形成个性化、集约化的公开专区。确保准确性。及时更新网站稿件,对涉及办税流程、政策调整变化等情况的信息,第一时间进行更新和标注。体现生动性。开设网上课堂,以视频方式讲解“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个人住房房产税”、“发票管理”等税收政策,采用Flash动漫形式宣传税收知识,进一步巩固宣传成效。各基层分局积极依托税务网站及时发布各类政策、服务信息。宝山税务局对纳税人呼声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公告定点联系企业名单和纳税人学校开办情况;闸北、普陀税务局发布征收期提示;黄浦、松江、青浦等税务网站发布常用涉税事项办理流程,为纳税人查询信息、办理事项提供便利。

  2.办税服务厅。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实施标准化管理,从9方面细化工作规范,并通过触摸屏、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宣传展板等形式,在办税服务厅显著位置公开政策、指南等各类涉税信息。

  3.基层税务部门。发挥税收管理所的作用,通过咨询会、座谈会、培训会、辅导会等形式,由税务干部面对面地为企业讲解、辅导。另一方面,建立定点联系机制,按标准合理选取部分企业作为定点联系企业,通过纳税服务专用邮箱、短信平台、企业走访等渠道,及时发送满足企业需求的信息资料。在税务稽查的执法过程中,针对发现的疑点问题,对被查企业进行提醒、告知,帮助其了解政策,避免执行差错,使基层的每位税务干部都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流动窗口。

  4.局长在线访谈。由市局局长每2个月与公众进行一次在线交流,针对热点政策、热点事项,解释背景、解读政策、解析案例、解答疑惑,全年共答复问题250个。

  5.短信平台。发送各类服务信息53万条,向纳税人及时告知税收政策信息,提醒及时办理涉税事项。2011年还首次采用“手机报”形式,图文并茂地向企业经理、财务人员告知近期热点政策以及办税提醒等事项内容。

  6.税企互动平台。开通信息推送、税企互动、网上办事等功能,为企业用户提供个性化的信息服务和办事服务。目前,全市累积已有超过15万户企业使用了该平台功能。

  7.咨询热线。充分发挥市局“12366”咨询服务热线的品牌作用,对用户通过热线电话、网站在线问答等渠道提交的问题咨询,实行一口受理、统一回答,全年共解答用户提问59万个。2011年还在基层分局中开通了远程座席,通过电话直接转拨,减少了电话问询的中间环节,使用户拨打一次电话就能得到相关问题的具体答复。

  8.自助办税终端(ARM机)。发布办税公开信息,并将卷式发票发售等国税、地税9大业务功能纳入ARM机服务范围,实现相关事项办理的自助化、机械化,可为纳税人提供7×24小时的全天候服务。

  9.公共查阅点。通过市局公共查阅点接待政府信息查询118人次。向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场所提供市局所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纸质、电子资料。

  10、大众媒体。注重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统媒介作用,通过发放宣传画、宣传册,制作、播放电视公益短片等形式,扩大信息公开范围。

  11.税收宣传月。活动期间,全市税务系统通过上门推送、上街分发、场所摆放等途径发放各类涉税宣传资料近2000万份,在全市100多个区域进行视频公益广告展播宣传、户外平面广告密集宣传、车身载体广告流动宣传、宣传板报集中展示宣传。通过“税收宣传月活动”专刊、专版、专栏,公布区域内纳税百强企业和A类纳税人名单、建立网上税收违法案例库,跟踪报道税收宣传月活动情况,切实做到了“报刊有文章、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网络有专栏”。4月9日组织全市18个区县税务局集中进行上街宣传,营造宣传声势;组织“我是光荣纳税人——第二届税收情缘”网上征文;开展“税收•发展•民生——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活动;召开“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税企共话服务和管理”座谈会,发挥活动特色,巩固宣传成效。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全市税务机关2011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41件。其中,市局受理401件,具体包括:当面申请238件,传真申请3件,电子邮件申请1件,网上申请135件,信函申请23件,其他形式申请1件。

  在市局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约90%的申请涉及征收管理信息,5%的申请涉及政策法规信息,其余涉及税收统计、涉税举报等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全市税务机关2011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13件(含2010年受理并按照《条例》、《规定》顺延至2011年答复的申请72件),已经答复的为597件,其余16件申请按照《条例》和《规定》顺延到下年度答复。其中,市局2011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64件(含2010年受理并按照《条例》、《规定》顺延至2011年答复的申请63件),已经答复454件,其余10件申请按照《条例》和《规定》顺延到下年度答复。

  在市局已经答复的454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201件,占已经答复总数的44.2%。其他情况253件,其中,“信息不存在”143件,占已经答复总数的31.4%;“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42件,占已经答复总数的9.2%;“申请内容不明确”38件,占已经答复总数的8.3%;“重复申请”12件,占已经答复总数的2.6%;;“申请人主动撤销”16件,占已经答复总数的3.5%;“非信息公开申请”2件,占已经答复总数的0.4%。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本局按照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检索等费用共计565元。对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确有经济困难的,按《条例》、《规定》减免相关费用,全年共减免费用546元。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1年度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8件,其中2起申请分别被市政府、国家税务总局确认违法。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未被法院确认违法。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全市税务机关2011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约68.4万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65.9万次,网上咨询1.1万次,当面咨询接待约1.4万次。全市税务机关网站2011年度访问量为26390万人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约91万人次。按点击率排序的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政策法规”、“涉税公告”、“机构人事”。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在注重规范化、推进标准化、依托信息化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公开范围以及信息获取便捷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2012年我局将深入贯彻市政府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一如既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积极夯实工作基础,大力推进渠道建设,着力为广大纳税人及社会公众提供全方位服务。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他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包括所有附表的数据)都仅反映2011年度的情况,附表、附图的数据统计范围包括市局及各直属分局、各区县税务局。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935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8.3%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935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9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0

受理申请总数

54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331

2.传真申请数

4

3.电子邮件申请数

1

4.网上申请数

143

5.信函申请数

61

6.其它形式申请数

1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597

其中:1.同意公开数

227

2.同意部分公开数

1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

1

4信息不存在

203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

45

6申请内容不明确

55

7重复申请

12

8.不予公开总数

34

  其中(1国家秘密

0

  (2商业秘密

23

3个人隐私

3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

5

5危及安全和稳定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9.其他

19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498

网上咨询数

人次

1105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13686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658748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907615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13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3

行政诉讼数

7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2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565

其中:1.检索费

440

2.邮寄费

10

3.复制费

115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40

其中:1.全职人员数

4

2.兼职人员数

36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附图一:

 

附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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