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邮编:200030,电话:021-54679568转12083分机,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税务部门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强化民主监督、提高税务行政透明度的一项重要内容。2009年,本局以贯彻《条例》、《规定》为契机,坚持“公开为原则,内容为核心,制度为抓手,信息化为依托”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建设和渠道建设,在扩大信息公开度、提升行政透明度、确保工作规范度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组织机制协调紧密。根据《条例》、《规定》要求,本局在办公室下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由主要局领导分管,一名副局长协管,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承办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宜,并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市税务系统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在本市税务系统各单位、各部门中指定专人作为工作联系人,具体联系、承办该单位、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联系紧密、责任明确、协同合作、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截至2009年底,本市税务系统共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8名,其中专职人员2名,兼职人员26人。
(二)制度规范系统完善。结合机构改革以及总局、市政府的自查工作要求,坚持从工作实际出发,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梳理,其中重点是对政府信息的更新维护、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考核等制度进行修订,并重新编制制度汇编,核定岗位职责,进一步调整完善操作规程、数据统计、效能目标等工作规范,拟定《关于推进本市基层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改进优化工作流程,形成较为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
(三)工作基础全面夯实。一是大力推进窗口建设。在公共查阅点(受理点)配置电脑、打印机等设备,方便公众自助查阅;在显著位置张贴办理流程和收费制度,严格依法规范办理公众申请。二是分类开展业务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纳入新进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进一步巩固基础培训;举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题辅导,着重强化专业培训;汇编典型案例和常见问题解答,并作为日常工作的参考资料,积极探索实践培训。三是充分运用信息系统。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工作实施信息化管理,整合工作流程,将相关操作与公文办理同步进行,实现信息公开与公文管理的无缝衔接,全年按要求向上海市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管理系统备案信息3266条。
(四)内容渠道畅通便民。一是拓宽途径。充分依托办税服务厅、“12366”咨询服务热线、税务网站、基层税务所等载体,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重点加强网站建设,对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信息,开辟专栏专页,进行集中发布,同时还提供分类汇编、快速检索等便民服务措施,切实方便社会公众查阅。二是准确发布。及时更新指南、目录内容,采用树状结构,优化展现方式,同时改进和调整政府信息分类属性,确保分类合理准确;完善《新增公开目录指引》栏目,实现目录信息的“链接式”公开,有效缩短信息查找时间。三是关注需求。在网站首页设置“网上评议”专栏,向社会公众了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听取广大公众的需求和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及时发布热点政策和重点事项,真正做到以公众需求为导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09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5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09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16条,占4%;政策法规类信息213条,占53.1%;业务类信息165条,占41.2%;其他类信息7条,占1.7%。
(一)主动公开范围
1.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关于新购置公交车辆车船税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公布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2件。对已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按照废止或失效情况进行标注,共标注全文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108件、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69件。
2.税收收入统计信息。按季度公开本市税收统计情况,分税种发布收入数据,实现相关统计数据的全公开,方便公众了解和使用相关信息。
3.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按照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公开本局所涉及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发票工本费等两类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情况,新增发布《关于核定电脑版〈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转让无形资产统一发票〉等发票工本费标准的通知》,内容包括收费项目的依据、标准、收费单位。
4.政府集中采购情况。发布本局政府采购公告15个,包括《2009年度〈上海市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印制服务》政府采购公告、《AS400服务器及触摸屏硬件维保服务》政府采购公告等,公告内容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的名称、概况、招投标程序等信息。
5.税务行政审批相关信息。全面公开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条件、程序、期限、依据以及办理的状态、结果等信息,共发布“税务登记”、“认定管理”、“申报征收”、“发票管理”、“税收减免”、“出口退税”、“其他管理”等7大类30项行政审批事项,并采用分步导航模式进行集中公开,对包括“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在线办理”、“办理进度及结果查询”等在内的相关信息和应用予以整合发布,实现“同一事项在同一页面显示”。
6.税收政策及办税信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社会关注的热点以及税制改革中的关键点,及时公开发布税收政策。如:配合确保上海世博会的成功举办,开辟专栏分税种公开、解读中国2010上海世博会相关优惠政策;认真贯彻“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要求,全面发布相关的涉税办理流程;积极落实推进本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公开会展业、动漫业等产业政策;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先后发布海洋工程、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11类产业的税收政策以及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结合增值税转型改革,详细解读增值税条例。同时,本局还发布场景式办税服务信息,演示134项涉税业务办理流程;新增表单下载119项并提供对应的填表实例及说明。
7.税务机构职能情况。公布本市税务系统机构改革情况,发布本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职能,人员编制规定,以及人事任免信息等,如《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局领导简介》、《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内设机构(部门)主要职能》等。公开本局招考和录用公务员的信息,包括招考要求、注意事项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1.税务网站。
(1)深化栏目建设。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的同时,从用户需求出发,分行业类型和用户类型开设政策专栏21个,深度解析“民用航空”、“电子信息制造”、“新能源汽车”、“安置再就业”、“残疾人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并及时完善充实“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出口退税”、“12366咨询热线”等专栏内容。注重信息浏览的便捷性,分税种开设“税种频道”栏目,并集中设置“最新政策”、“优惠政策”、“政策解读”、“知识库”、“咨询库”、“相关链接”等子栏目,切实方便纳税人获取税收政策信息和涉税办理信息。
(2)丰富稿件形式。开设网上课堂,以视频方式讲解税收政策,以Flash动漫的形式宣传房产、个人所得税等税收知识,突出公开、宣传的生动性和可看性。
(3)实现便捷查询。升级网站检索引擎,增加组合检索选项,提高检索的精度和速度。继续扩大涉税办理进度及结果查询范围,项目数从年初182项增加至年底的213项。积极为社会公众提供实用的查询服务,实现本市纳税人开具的全类型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的信息查询,全年查询量达到500余万人次。
经市政府相关部门现场测评,对我局网站建设及信息公开工作予以充分肯定。测评意见指出:我局网站建设状况良好,信息公开规范、全面,并实现了下属单位的目录整合。审批类事项公开比例较高,网上服务形式多样、效果好。
2.办税服务厅。通过全市各处约150个办税服务厅的电子显示屏、多媒体触摸屏、公告栏、受理告知单、涉税事项办理流程宣传板、宣传资料架,向纳税人公开、宣传税收政策和办税须知;部分办税大厅还专设咨询热线或咨询窗口,随时解答纳税人办税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涉税问题。
3.“12366”咨询热线。集成热线电话、网站在线问答等功能,为社会公众解答疑问、宣传政策、公开信息共计70余万人次,同时完善工作机制,关注公众呼声,对公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分析、跟踪,确保信息服务及时准确。
4.“局长在线访谈”活动。自年中建立局长双月“在线访谈”工作机制起,全年先后开展了以“税收宣传月启动”、“迎接政风行风评议,塑造税务良好形象”、“税收征管与信息化建设”、“落实税收政策,服务企业发展”等为主题的4次局长在线访谈活动,共收到并答复公众提问266个,增进了税务部门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了解。活动后,部分访谈内容被媒体转载,更进一步扩大了信息发布的范围,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5.基层税务所、税务干部。发挥基层一线优势,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方式。通过各种形式向全市20多万户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发送《关于企业研发费税前扣除有关事宜通知》宣传资料;结合企业调研走访工作,近距离、面对面上门宣传税收政策;召开座谈会、沟通会2000余场,主动了解税收政策执行中的问题,认真听取纳税人诉求,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将基层每位税务干部都打造成政府信息公开的流动窗口。
6.公共查阅点。通过本局公共查阅点接待政府信息查询50人次。按规定及时向档案馆、图书馆报送政府信息纸质、电子全文及目录401条。
7.其他渠道。重视公共场所的宣传作用,全年在办税服务厅、交通枢纽、金融机构等场所发放“公益性捐赠税收政策”、“发票常识及真伪查询”、“涉农税收优惠政策”等涉税宣传册近200万份。充分依托电视台、电台、报刊等主流媒体,登载税收政策法规要点,摘要介绍本市税务机关执法与服务情况,公布重点税源户、A类纳税人名单等信息;以手机短信方式发布办税提醒等信息共110余万条,初步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式、覆盖面广的公开宣传模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09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2件,其中当面申请69件,传真申请4件,电子邮件申请6件,网上申请22件,信函申请11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约75%是涉及税收征收管理的信息,15%是涉及政策法规的信息,其余是涉及统计数据、涉税举报等的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2009年办理的11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含2008年度受理并按照《条例》、《规定》顺延至2009年度答复的申请),已经答复的为114件,其余1件申请按照《条例》和《规定》顺延到下年度答复。
在已经答复的114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48件,占已经答复总数的42.1%,主要涉及税务政策法规、申请人自身的涉税信息以及企业税务登记、注销情况等信息。“同意部分公开”2件,占已经答复总数的1.8%,主要涉及税务登记信息。
其他情况64件。其中,“信息不存在”30件,占其他情况总数的46.9%;“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6件,占其他情况总数的9.4%;“申请内容不明确”8件,占其他情况总数的12.5%;“重复申请”5件,占其他情况总数的7.8%;“不予公开”8件,主要涉及商业秘密,占其他情况总数的12.5%;“申请人主动撤销”7件,占其他情况总数的10.9%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本局按照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检索等费用共计342.2元。对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确有经济困难的,按《条例》、《规定》减免相关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局2009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6件,其主要事由是申请公开其他纳税人的纳税信息、税务登记信息、注销税务登记信息以及法人代表信息等,其中未有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主要事由是申请公开其他纳税人的纳税信息,其中未有被法院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本局2009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约77.3万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约74.8万次,网上咨询约2.5万次,当面咨询接待50次。本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约27.5万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目录》新增信息指引”、“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在公开渠道的多样性、信息获取的便捷性上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本局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将认真落实《条例》、《规定》,紧紧围绕上海城市建设、经济建设的发展目标以及税务征管模式改革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税收政策的公开力度,全面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制度机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长效管理,不断提升本市税务系统信息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他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包括所有附表的数据)都仅反映2009年度的情况,数据统计范围包括市局及各直属分局、各区县税务局。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01 |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 |
- |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401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0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112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69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4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6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22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11 |
6.其它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14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48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2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30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6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8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5 |
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8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0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6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0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0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2 |
9.其他 |
条 |
7 |
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192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24,745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50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748,396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275,746 |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6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1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342.2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165 |
2.邮寄费 |
元 |
0 |
3.复制费 |
元 |
177.2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
人 |
28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6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附图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