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市科委等关于印发《上海市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合同登记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沪科规〔2023〕16号)
(二)政策及文件主要内容
以规范性、合理性、操作性为原则,强化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全面标准化推广,细化政策范围、实施主体、税收政策、操作流程、合同文本、合同管理、监督监管等方面内容,帮助企业更好享受相关政策。
(三)政策要点解析
1. 企业投入基础研究,接收方注册在本市的,适用以下操作流程。
(1)申报类型为基础研究合同认定登记,同一合同不得重复申请登记。
(2)接收方(合同乙方)注册在本市的,由接收方申请。
(3)采取在线申请登记,申请人可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上海政务“一网通办”受理平台(https://zwdt.sh.gov.cn),进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专栏,选择“行政确认-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立即办理-新办”“技术开发合同-基础研究类技术开发合同”,并上传合同原件及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4)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对合同主体与合同内容的合规性、相符性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出具《上海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审核证明(基础研究)》。申请人可在上海政务“一网通办”受理平台自行下载打印。
(5)审核证明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如疑难合同需专家评审的,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2.企业投入基础研究,接收方注册在外省市的,适用以下操作流程。
(1)申报类型为基础研究合同信息确认,同一合同不得重复申请确认。
(2)出资方(合同甲方)注册在本市、接收方(合同乙方)注册在外省市的,由出资方申请。
(3)采取线下申请方式,由上海技术交易所(52)登记处受理。申请人需提供合同纸质原件及相关材料,经现场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合同出具材料接收单。
(4)在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合同文本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由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向申请人出具基础研究合同信息确认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