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三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865号,邮编:200011,电话:63689900-210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一、概述
2013年,市税务三分局按照市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全面扎实落实相关工作。
(一)明确岗责,完善规章制度
分局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监督职能,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组织实施职能。截至2013年底,本局共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4名。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更具规范性、措施更具针对性、内容更具及时性,分局重点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反馈制度。挑选业务精、素质高的干部组成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队伍,定期了解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二)落实政策,深化公开力度
1.积极落实税收政策公开
分局紧密结合税收征管工作实际和广大纳税人的现实需求,全面落实税收政策公开,配合市局做好各类税收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结合分局户管行业特征,重点宣传金融行业相关税收政策。
2.切实推进行政审批公开
严格落实市局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要求,做好行政审批网上公开工作。2013年通过分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行政审批结果10条,共涉及69家户管企业的行政许可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3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3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业务类信息10条,占100%。
(一)主动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依法履职等的公开情况
发布本局机构概况、机构领导及内设机构主要职能情况,包括各部门职责介绍、联系方式及窗口服务时间等信息,并做好信息的及时更新维护。
2.行政许可(审批)公开情况
定期公开行政审批结果,2013年发布行政许可决定事项信息10条。
3.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情况
本局政府集中采购信息已通过中央政府采购网、中国税务政府采购网及上海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开,内容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的名称、概况、招投标情况等信息。
4.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政策情况
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第一时间发布自贸区金融企业办税流程信息;结合分局户管行业特征,积极宣传金融商品转让业务营业税新政策,确保新老政策平稳过渡;宣传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政策;分局还梳理金融行业相关税收政策通过税企互动平台推送给纳税人,确保纳税人用好用足政策。税收政策执行过程中,主动收集纳税人对政策公开及实施情况的反馈信息,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
(二)主动公开途径
1.税务网站
分局设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网站基本信息维护与更新,通过座谈会、采编会等形式征求意见,分类梳理,优化栏目,策划专题,确保信息更新及时有效。
2.办税服务厅
调整大厅布局,合理划分办税功能区域,完善硬件配套设施,全面公开办税信息。
3.12366税务咨询热线
挑选业务技能扎实的青年骨干充实到12366服务团队中,增加远程坐席数量,提高12366电话的接听率和准确率,及时有效帮助纳税人解决涉税问题,做好政策信息宣传。2013年,分局12366咨询热线共受理电话咨询13587个。
4.税企互动平台
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开展信息推送和税企交流。2013年共主动推送信息879批,5万余条,税企互动发送信息3800余条。
5.基层税务所
充分发挥税务所在公开税收政策、办税程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多措并举加大税企沟通力度。2013年共发放税收宣传资料六千多份,召开税企交流座谈会五十多次,营造了和谐紧密的税企合作氛围。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3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局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以及申诉举报。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234704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度,分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扎实有效的开展,但是与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期待相比,在信息获取的及时性和便捷性等方面仍有待进一步加强。在2014年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认真落实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加大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力度:
一是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范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对照梳理分局相关事项,消除模糊地带,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工作能力。充分利用市局各项专题培训及案例分析会,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分局内部面对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及全体干部定期组织专题辅导,深入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优秀案例和工作经验,为提升分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加强调查研究,深入总结研究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和措施,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七、说明和附表
(一)其他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包括所有附表的数据)及统计范围都仅反映本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二)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 |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 |
-33.3% |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10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0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6.其它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0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0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0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0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0 |
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0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0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0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0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0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0 |
9.其他 |
条 |
0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2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3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0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13587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234704 |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0 |
3.复制费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
人 |
4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4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