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三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865号,邮编:200011,电话:63689900-210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一、概述
2012年,市税务三分局紧紧围绕市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全面贯彻《2012年全国税务系统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2012年上海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积极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一)落实人员配置,明确责任分工
分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监督职能,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组织实施职能。截至2012年底,本局共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4名。为将各部门的工作责任落到实处,挑选业务精、素质高的干部组成分局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队伍,明确分工,履职尽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反馈及时,实施畅通。
(二)创新制度建设,确保工作落实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更具规范性、措施更具针对性、内容更具及时性,分局结合实际工作,修改并完善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建立分局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反馈制度,及时了解分局信息公开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得以在各层面贯彻落实。
(三)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
1、积极落实税收政策公开
分局紧密结合税收征管工作实际和广大纳税人的现实需求,积极落实税收政策公开,配合市局做好“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等综合税收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通过走访企业、组织培训、座谈咨询等多种方式贯彻落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简并票种、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际航运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等政策规定;积极落实新车船税法和跨区迁移工作;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发票管理、出口退税认定流程等进行培训辅导。在税收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及时收集并向市局汇报纳税人对政策公开及实施情况的反馈信息,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2、切实推进行政审批公开
根据市局推进征管改革的工作要求,分局认真做好涉税事项流程优化调研工作,分阶段对现有事项进行梳理分析,为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奠定了基础。同时,按要求做好行政审批网上公开工作,2012年通过分局子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行政审批结果13条,涉及144家户管企业的发票类行政许可信息。
(四)加强民主监督,提升服务质量
2012年,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增强税收管理员廉洁从政意识,分局全面开展基层税务所税务干部向纳税人网上述职述廉活动,真正做到贴近纳税人,进一步做好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监管,不断改进干部作风,提高服务水平,让纳税人满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2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2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1条,占6.7%;业务类信息13条,占86.7%;其他类信息1条,占6.7%。
(一)主动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依法履职等的公开情况
发布本局机构概况、机构领导及内设机构主要职能情况,包括各部门职责介绍、联系方式及窗口服务时间等信息,并做好信息的及时更新维护。
2.行政许可(审批)公开情况
加大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公开力度,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流程予以梳理简化,并将办理条件、程序、期限、依据等内容通过子网站予以公开。按月公布行政审批结果,2012年分局公布发票类行政许可决定事项信息13条。
3.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发票工本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并严格按规定进行费用收取。
4.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情况
本局政府集中采购信息已通过中央政府采购网、中国税务政府采购网及上海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开,内容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的名称、概况、招投标情况等信息。
5. 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政策的情况
紧密结合税收征管工作实际和广大纳税人的现实需求,深化公开内容,积极落实税收政策公开。通过走访企业、组织培训、座谈咨询等多种方式贯彻落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简并票种、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等多项政策;重点参与本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做好宣传培训辅导工作,并在税收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及时收集和上报纳税人对政策公开及实施情况的反馈信息,确保税收政策稳步落实。
(二)主动公开途径
1.税务网站
分局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设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网站基本信息维护与更新,确保子网站顺利上线。注重内部联动,通过座谈会、采编会等形式征求意见,分类梳理,优化栏目,策划专题,先后在税务网站纳税辅导栏目中推出办税指南系列稿件,确保信息更新及时有效。
2.办税服务厅
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政府信息公开的传统阵地作用,合理规划大厅布局,划分办税功能区域,完善硬件配套设施。增设ARM机自助办税终端,结合原有的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信息展示平台,全面公开办税信息。进一步优化服务,推行“一窗多能”制度,全面落实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延时服务等,不断拓展特色服务的新内涵。
3.咨询热线及互动平台
为了提供“听得见的纳税服务”,对纳税人进行实时税收咨询解答,分局依托总局的12366技术系统,优化分局12366税务咨询热线的服务质量。挑选业务技能扎实的青年骨干进一步充实到12366服务团队中,加大培训力度,提高12366电话的接听率和准确率,及时有效的帮助纳税人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涉税问题,做好政策信息宣传。2012年,分局12366咨询热线共受理电话咨询12687个。
为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和交流,分局加大“上海税务”网站互动参与平台的覆盖面和利用率。以推介会的形式分阶段向户管企业进行全面推广,实现了分局电子申报户(正常户)的全覆盖。2012年分局已成功设置了发票抵扣联认证、申请领购发票、申请代开发票、打印《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四大项预约登记业务,推送信息160条,非即时的税企互动发送358条,接收315条,发布问卷调查2份。
4.基层税务所
充分发挥税务所、税务干部在公开税收政策、办税程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多措并举加大税企沟通力度。专人专岗负责整理最新文件,定期汇编各类税收宣传资料,不定期走访企业,2012年共发放税收宣传资料七千多份,召开税企交流座谈会五十多次,营造了和谐紧密的税企合作氛围。
5.公共查阅点
在分局办税服务厅设立自助服务区,配备电脑设备,为纳税人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6.税收宣传月
分局借助第二十一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平台,举办“税收·发展·民生——纳税服务走近您身边”税收宣传特色活动。详细介绍12366咨询热线、税企互动平台、分局子网站等主要的纳税服务渠道;邀请户管企业嘉宾和分局领导共同为三分局纳税人课堂揭牌;集中开展税收知识普及;一系列活动搭建了税企交流互动的平台,有助于促进征纳和谐,建立纳税服务的长效机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2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局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以及申诉举报。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174152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度,分局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扎实有效的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在信息获取的便捷性和信息公开渠道上有待进一步加强。在2013年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认真落实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全面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将加大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力度: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增强分局税务干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信息公开工作经办人员认真参与市局各项专题培训及案例分析会,并在分局内部通过定期组织开展培训辅导,对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解读,学习系统内的优秀案例和工作经验,进一步提升分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开展专题调研活动。立足税务系统信息公开执行现状,查找当前工作中主要的矛盾和问题,提出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对策建议,不断探索完善本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工作机制和方法。
七、说明和附表
(一)其他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包括所有附表的数据)及统计范围都仅反映本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二)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 |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 |
-11.8% |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15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0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6.其它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0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0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0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0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0 |
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0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0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0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0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0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0 |
9.其他 |
条 |
0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0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0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0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12687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174152 |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0 |
3.复制费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
人 |
4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4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