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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1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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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YMB2F300390201900001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税务网站(shanghai.chinatax.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58号1020室,邮编:200040,电话:62985207,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一、概述

  2018年,分局认真贯彻《条例》、《规定》,严格落实市局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充分加强组织领导和基础保障,不断提高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以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服务为目标,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一)持续优化组织体系

  不断加强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形成自上而下、协同统一的工作体系。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一名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强化岗位人员工作技能,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认真落实基础工作

  认真做好信息公开软、硬件的建设及维护工作。对分局公共查阅点(受理点)配置的电脑、打印机等设备进行不定期保养维护,保证设备的便捷使用,确保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电话接听畅通。

  充分运用信息系统发布政府公开信息,严格把控信息公开发布时限,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坚持做到保密审查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同时按照市局工作要求做好月度公文信息的分批备案、月报表、年报表的制作和上报。

  (三)主动加大公开力度

  结合分局职能和信息公开实际,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在公开内容上找突破、下功夫,确保公众及时知晓、有效获取相关信息,有效保证纳税人知情权。

  (四)积极强化公开渠道建设

  结合业务工作特点,持续优化网站、12366热线等传统渠道建设,高质量提供专业涉税咨询,依托上海税收文化主题馆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收普法宣传活动,提升信息公开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分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8年度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主动公开范围

  1.财政预决算情况。根据市局部署,规范相关财务信息公开。

  2.其他通知公告。及时发布12366纳税服务热线人工服务以及网上互动服务等相关通知,确保纳税人及时掌握服务动态。  

    (二)主动公开途径

  1.税务网站。借助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做好各类政府公开信息更新工作。

  2.12366热线。规范12366热线服务管理,加强坐席考核培训,不断提升热线服务质量,以即时沟通、专业答复打造听得见的信息公开。加快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承办事项响应速度,及时为市民排忧解难,2018年共办理12366热线工单35599条,12345热线转办工单22634条。

  3.走访、座谈。通过调研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畅通税企沟通渠道,多点对接企业需求,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创造条件。

  4.税收文化主题馆。充分发挥主题馆“双基地”作用,搭建普法教育“彩虹桥”。推广应用主题馆电子展厅,突破宣传教育时间和空间限制。成功承办上海市有奖发票二次开奖、“北上广深·绿色骑行”全国通办税收宣传主题活动等10余次,累计接待社会各界参观团体288批,共计4715人次。

  5.税收宣传月活动。探索建立“小学税收启蒙、中学知识补充、大学创业就业”税收百家课堂教育体系,开设税收启蒙教育“新课堂”。举办“税月宝藏”、“牵手‘红领巾’”、“税海之声”等青少年税收普法教育活动。编制青少年税法基础专册和税收基础教育读本,组建学生税收志愿者团队,全力助推学生税法宣传教育。

  6.其他渠道。打造税收宣传“新产品”,结合总局、市局宣传热点,制作环境保护税、有奖发票、个税改革等税收政策系列宣传片,打造纳税人学堂精品课程;传递进博会税收服务“新名片”,以离境退税政策、智能化纳税服务体验等为侧重点,制作电子发票、增值税发票开具等系列进博会宣传片,设计布置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税务展厅,向各方来宾宣传中国税收政策和创新服务举措;开拓新闻宣传“新局面”,全年通过东方卫视、中国税务报、新民晚报、澎湃新闻等媒体开展新闻宣传20余次,涵盖优化营商环境、征管体制改革、服务进博会等多项内容,进一步拓展影响力。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8年分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以及申诉举报。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8年,中心坐席热线服务总量1733585人次,人工服务量524058人次;依托12366智能咨询系统,提供智能咨询136万人次;处理网上实时咨询122.02万条;分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45117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在市局的指导和帮助下,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完成,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在工作创新、信息公开途径和涉及面的拓展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升。2018年,分局将在落实好市局相关要求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工作制度,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优化公开服务,提高信息公开实效,形成以信息公开促服务优化的新局面。

  七、说明和附表

  (一)其他说明

  本报告统计指标严格按照上海市税务局统一规定进行设置,统计数据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第四税务分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7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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