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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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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Y00247238602024000010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为本机关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公开数据。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园中路2号,邮编:201620,电话:021-6773664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进一步促进税收工作的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区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及时更新全局概况、领导简介等相关信息内容,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人事任免等政府信息13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并及时更新,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严格管理依申请公开内容,畅通群众诉求通道,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2023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区局严格按照答复主体、答复时限和答复内容等规范处理程序,切实提高服务效能,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区局严格落实对外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定期开展网页日常检查工作,由专人负责网页日常运行、维护等工作,确保公开的时效性,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

  (四)平台建设方面

  区局通过微信公众号、纳税人学堂、区局网页等平台和渠道,结合税收宣传月和政府开放月活动,不断创新形式,宣传各类税收政策和服务举措,切实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交流,进一步扩大税收政策宣传解读影响力。

  1.松江税务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微信582篇,年度阅读量16.3万次,累计关注6.8万人。

  2.纳税人学堂。年内开展可视答疑直播12次,纳税人学堂线上、线下课程144场,惠及纳税人2.28万户次。

  3.纳税服务热线。区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全年总接听量约16.4万次,第一税务所公开热线全年总接听量约2.89万次。

  (五)监督保障方面

  按照市局总体部署,组织业务干部参与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修订学习培训等。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23年绩效管理考核,强化监督保障,抓好工作落实。定期检查栏目更新维护情况,及时预警提醒,督促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7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但仍存在以下不足,如信息公开推进力度有待加强,政务公开专业素养有待提高等。

  针对以上问题,区局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深化拓宽信息公开范围。以8月政府开放月为契机,组织“云听·税务蓝”暑期研学实践、“春雨润苗 益企智享”智慧税务体验等活动。邀请人民网、新华社等12家媒体,参与“解码‘小巨人’ 专精特新看中国”网络主题宣传活动,加强与媒体、社会组织和公众的沟通与互动,提高政务公开的实效性和影响力。二是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素养。组织各科室信息公开联络员参加内部培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培训会等,持续优化工作流程,增强公开意识,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更好地为社会公众和纳税人、缴费人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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