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上海市松江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松江区分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
2014年1月14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松江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松江区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sjtax)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松江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松江区分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园中路2号,邮编:201620,电话:021-67736687,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一、概述
2013年,我局按照总局及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加强信息公开组织保障。积极落实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按照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承办、其它科室相配合、基层所同开展的组织体系,形成领导有力、职责明确、配合默契、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信息收集、定期维护,并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资料收集、编制录入、统计上报等事项,做到及时、规范编报,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拓宽信息公开载体渠道。优化子网站栏目设置,调整纳税人学校栏目,设置最新政策、专项工作、申报专收等内容,按照纳税人热点需求设置优先级开展纳税宣传,整理发布个人所得税常用税收政策等专题,加强对税收政策的规范性解读。通过网上学校,提供网页、PPT、电子杂志和视频等多种形式的网上课程,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加强互动平台、网上学校、短信平台的组合应用,加强信息公开力度。设立局和所两级纳税咨询室,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发挥微博宣传员作用,加大网络舆情关注力度,准确及时的回复公众诉求,掌握舆论主导权。做好机构人事、政策法规、行政许可事项、采购信息等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加快信息更新频率。参与松江区政府门户网站行政审批公开工作,推进行政审批网上办事应用。借助《松江报》等外媒的力量进行公开,发布社会关注、涉及纳税人切实利益的税收政策、服务信息等。
(三)严格执行保密有关规定。将保密审查与公文审查同步进行,对新制作或获取的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程序进行保密审查,并及时录入管理系统予以公开;经保密审查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主动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规定》等的要求,本局积极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信息、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以及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信息,主要包括:
1. 机构设置、管理职能情况。发布区局概况、主要职责、机构领导、内设机构职能、对外办税窗口地址、联系电话等。遇内容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2. 工作制度、工作纪律、服务承诺以及监督投诉办法等信息。公布本局的举报监督联系电话,公开本局的政风行风公开承诺书,方便纳税人进行投诉监督。及时公开本局的工作动态,便于纳税人了解本局的工作开展情况。
3. 行政许可(审批)公开情况。在区局税务子网站公开发票类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状态、结果等信息,公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升级、增量等项目的行政许可(审批)情况。共发布“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事项” 12条行政审批事项结果。发布关于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企业情况的公示1条。
4.欠税情况。根据《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公告截止本期末本局所征管企业未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及其所欠缴税款(不含罚款、滞纳金)情况,全年共发布欠税公告类信息3条。
5. 落实有关税收政策的情况。及时发布营改增试点扩围、新版税收票证启用、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操作等通知,便于纳税人及时了解税收政策,全年汇总编制答疑精华54期。增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栏,下设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概述、办理汇缴主要事项的办事流程、相关报表软件的下载、申报表的视频讲解、相关政策文件和解答等方面,提供政策宣传和办税指南。
6、执法告知情况。在执行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的过程中,通过现场告知、文书送达等形式,主动告知执法人员身份、执法权限、依据以及执法对象的权利和义务、救济渠道等内容。增加网上告知方式,在子网站发布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尊重纳税人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途径
一是办税服务厅。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开展季度绩效考核、对照星级办税服务厅评定办法,及时开展自查排摸,做好办税服务厅现场咨询室日常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规范化管理。通过Flash、PPT等方式宣传税收政策,演示涉税办理流程。通过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宣传展板等形式,在办税服务厅显著位置公开政策、指南等各类涉税信息。
二是税务网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提供服务类信息,切实方便纳税人获取税收政策和涉税办理信息。及时办理“网上提问”、“网上投诉”、“局长信箱”,积极搭建与社会公众“零距离”交流的互动桥梁。完善办税指南、网上下载等栏目。发布申报期提醒、管理所即时办结事项、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涉税提醒28条、税收宣传专题6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5条,依法合理满足纳税人知情权。将纳税人关注度高、实用性强的涉税事项主动整理分类,让纳税人通过网站可以直接获取。通过网上学校的在线课堂和知识堂等栏目,提供网页、PPT、电子杂志和视频等多种形式的网上课程。发挥网上学校的功能,根据纳税人需求分析和纳税咨询中常见的问题,由各业务科室分类别、分事项梳理内容,每月开设多门新课程,开设个人房产交易专题、普通发票专题、互动平台操作辅导、新办税务登记、发票审批、研发费加计扣除等多门课程,形成了便捷易查的网校知识体系。
三是12366纳税服务咨询热线及短信平台。充实12366纳税服务接线人员,实时回答纳税人的问题咨询,全年共解答用户提问51411个。利用区局短信平台发送各类服务信息637914条,向纳税人告知税收政策信息,提醒及时办理涉税事项。
四是上海税务互动平台。向企业推送信息1197478条,点对点互动66527次,实现了税企之间多方位、多角度互动。
五是纳税咨询室。今年在纳服中心、征收所都成立了咨询室,增加了向纳税人宣传的渠道。
六是辅导、走访、座谈。通过调研走访、召开座谈会的形式,近距离、面对面听取纳税人诉求,切实将基层每位税务干部都打造成政府信息公开的流动窗口。
七是税收宣传资料。全年向企业发放营改增政策文件解读、新型征纳沟通渠道等宣传资料合计389124册。全年共编发对外信息简报7期,向各街镇、园区等发放,进一步公开政府信息。
八是税收宣传月。在全国第22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期间,联合松江公安经侦支队集中开展税收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受理企业、居民各类涉税咨询,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解答企业提出的各类涉税问题,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在部分街道、立信会计学院开展了现场税收宣传咨询和税收知识有奖问答活动,普及税收基础知识。
九是外部媒体。利用《松江报》等媒体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全年在《松江报》刊登信息20条,刊登了“松江区2012年度纳税百强榜”等公告。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13年收到2件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其中,当面申请1件,网上申请1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及时进行了答复,均同意公开。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本局未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局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以及申诉举报。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3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49624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0次,咨询电话接听49549次,当面咨询接待6次,网上咨询69次。本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11279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在公开内容丰富性、信息获取便捷性、信息公开时效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改进提高。2014年,本局将根据《条例》和《规定》的要求,夯实工作基础,推进渠道建设,为广大纳税人及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长效管理。
七、说明和附表
(一)其他说明
所有附表的数据都仅反映2013年度的情况,数据统计范围仅包括本局机关。
(二)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 |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 |
-29.17% |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17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2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2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1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1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6.其它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2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2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0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0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0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0 |
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0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0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0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0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0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0 |
9.其他 |
条 |
0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38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69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6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49549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11279 |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0 |
3.复制费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
人 |
2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