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上海市松江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松江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松江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松江区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sjtax)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松江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松江区分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园中路2号,邮编:201620,电话:021-67736687,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一、概述
2011年,本局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廉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注重组织保障,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本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确立了由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进行日常管理、其它科室相配合、基层所同开展的组织体系,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具体指定办公室两名同志兼职负责,进行信息收集、定期维护、编制录入、统计上报等事项,形成了领导有力、职责明确、配合默契、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注重加强培训,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本局积极参加市局和区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平时注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常用文件的学习,认真探讨剖析工作中遇到的有关法律问题,提高了税务干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
(三)注重围绕要求,公开内容进一步全面。按照《2011年上海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主动公开各类税收政策文件,及时发布各类涉税公告,详细提供各类纳税服务信息,重点推出改革热点专题栏目,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加全面及时,更加贴近需求。
(四)注重载体建设,公开形式进一步多元。在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开查阅点、公开受理点、基层税务所政府信息公开栏等基础渠道公开的基础上,2011年,本局以税务子网站改版为契机,整合区局原税企通网站功能,深化税务网站、“12366”咨询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等综合平台建设;加大在公共媒体的公开力度,主动和松江报、松江电视台等进行联系,及时采编报送信息;编制新的期刊——《松江税务》,加强公开的广泛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1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1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3条,占3.3%;业务类信息87条,占95.6%;其他类信息1条,占1.1%。
(一)主动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规定》等的要求,本局积极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信息、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以及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信息,主要包括:
1. 行政许可(审批)公开情况。公开企业冠名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升级、增量等项目的行政许可(审批)情况83条;每季定期公开未按期缴纳税款的部分纳税人及其欠缴税款的情况公告;依托市局网站,公布涉税事项办理结果,提供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状态及结果的网上查询服务。
2.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情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公开本局所涉及的发票工本费收费项目情况。
3. 落实有关税收政策的情况。在税务子网站上开辟“政策解读”、“答疑精华”等专栏,通过“你问我答”等形式,开展针对性纳税辅导;以专栏形式开展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个人所得税政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的宣传;对外编制发行《松江税务》月刊4期,公开本局税收政策落实情况。
4.政府集中采购情况。在政府采购网以及本局税务子网站上公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投标公告。
5.服务类信息。在本局税务子网站上发布40项征收所即时办结事项和7项管理所即时办结事项,全面公开各事项的办理主体、办理条件、受理部门、需提交的资料、办理期限、工作流程等信息;不定期发布有关涉税办理的告示、公告、通告,及时让纳税人知晓;及时公布2008-2009年度本局纳税信用等级A类企业名单;公布本局办税地图,方便纳税人前来办税;发布办税日历,提醒纳税人按时办理申报等涉税事项。
6. 机构设置、管理职能情况。主动公布并及时更新区局概况、主要职责、机构领导、对外办税窗口地址、联系电话等。
7. 工作制度、工作纪律、服务承诺以及监督投诉办法等信息。公开本局的举报监督联系电话和政风行风公开承诺书,方便纳税人进行投诉监督;及时公开本局的工作动态,便于纳税人了解本局的工作开展情况。
(二)主动公开途径
一是办税服务厅。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规范窗口设置、业务操作流程、服务标准,通过办税服务厅的电子显示屏、多媒体触摸屏、公告栏、受理告知单、涉税事项办理流程宣传板、宣传资料架,宣传最新税收政策,公开有关涉税事项的办理流程和办税须知;按需设置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营改增等咨询、办理专窗,第一时间解答纳税人办税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涉税问题;推出印有办税服务厅地址电话等基本信息、常用涉税事项办理须知的办税服务卡、纳税服务提示手册,供纳税人免费取阅。
二是税务网站。建立了本局由子网站、邮箱和短信三大信息载体构成的综合服务平台,通过实时解答、留言反馈、邮件发送等形式,解答疑问、宣传政策;建立了纳税人网上学校,实现税法宣传的常态化和纳税服务的及时、规范、有效;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做好了区局子网站改版工作,将区局原有“税企通”部分功能整合到新的子网站,拓展功能,宣传政策,公开信息;开设“网上下载”栏目,提供表单下载;开设“税宣资料”栏目,生动宣传、演示税收政策和办税流程,帮助公众全面准确理解税收政策,为办税提供指导和帮助。
三是宣传资料。编发《税收优惠政策汇编》、《纳税服务指南》、《简化涉税事项流程操作手册》、《即时办结事项办理须知》等资料,指导、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更好地服务纳税人。
四是咨询热线及短信平台。开通了区局“12366” 纳税服务远程热线,实行一口受理、统一解答,全年共解答用户提问4133个,同时对来电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分析、跟踪,确保信息服务及时准确;通过短信渠道,全年发布各类服务短信112755条,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
五是基层税务部门。结合所得税汇算清缴等政策事项,主动发放告知单、宣传册,召开政策宣讲会;结合营改增等改革事项,主动进行调研走访,召开座谈会、沟通会,近距离、面对面听取纳税人诉求,积极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切实将基层每位税务干部都打造成政府信息公开的流动窗口。
六是大众媒体。依托大众媒体,通过《松江报》公开宣传热点政策,发布涉税重要信息,积极介绍本局执法与服务情况32篇;通过松江电视台“松视新闻”、上海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坊”栏目报道本局纳税服务和落实政策等情况,扩大了信息公开覆盖面。
七是税收宣传月。组织召开了重点骨干企业座谈会,组织开展了骑行宣传和定点咨询相结合的集中宣传活动,开展了“大手拉小手,税宣进校园”主题活动,广泛开展税法宣传。
八是公共查阅点。在征收大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并在查阅点配备计算机等设备,方便公众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11年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本局未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局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以及申诉举报。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1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5833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0次,咨询电话接听5393次,当面咨询接待30次,网上咨询410次。本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868375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以来,本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公开有关信息,遵循程序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但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质量、时效性还有提升的空间,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还待进一步丰富。2012年,本局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做到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并提高公开的针对性。
七、说明和附表
(一)其他说明
所有附表的数据都仅反映2011年度的情况,数据统计范围仅包括本局机关。
(二)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1 |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 |
379% |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91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0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6.其它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0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0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0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0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0 |
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0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0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0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0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0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0 |
9.其他 |
条 |
0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34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410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30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5393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868375 |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0 |
3.复制费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
人 |
2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