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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上海市松江区国家、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03-11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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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松江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松江区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11日起1231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松江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松江区分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园中路2号,邮编:201620,电话:021-67736687,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证公民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为此,本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强化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高效实施。我局高度重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密切税企关系、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遵从度的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机构,强调各部门的协调配合,逐步形成了领导有力,配合默契,齐抓共管的局面。具体指定办公室两名同志兼职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包括维护税务子网站的栏目内容,编制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报告,承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统计、报送、处理、回复等事项。

(二)认真审核,时时更新,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一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栏目内容,无论是有新的信息内容产生还是旧有信息内容发生变化,或到期失效,都及时进行维护,在维护发布前,按照程序认真核对数据、图表、文字等内容,确保内容准确无误。严格按照规范性要求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内容变化作不定期调整。二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要求,及时受理纳税人提出的申请,认真审核、受理,在规定时限内按不同情况及时、准确做出答复,并做好登记工作。

(三)拓宽渠道,多途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广泛性。借助税务子网站这一平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局第一税务所征收大厅设立现场公开查阅点,方便纳税人即时查询;在区局505室设立现场公开受理点,方便纳税人面对面地征询、申请;在区局各基层税务所专设政务公开区,及时张贴有关涉税公告等,放置涉税小册子、书籍,方便纳税人取阅查看。在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显示有关信息,方便纳税人知晓、办理有关涉税事项;积极做好区局触摸屏政务公开栏目的维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0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0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1条,占5.3%;业务类信息16条,占84.2%;其他类信息2条,占10.5%

(一)主动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规定》等的要求,本局积极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信息、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以及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信息,主要包括:

1. 机构设置、管理职能情况。发布区局概况、主要职责、机构领导、内设机构职能、对外办税窗口地址、联系电话等。

2. 工作制度、工作纪律、服务承诺以及监督投诉办法等信息。公布本局的举报监督联系电话,公开本局的政风行风公开承诺书,方便纳税人进行投诉监督。及时公开本局的工作动态,便于纳税人了解本局的工作开展情况。

3. 行政许可(审批)公开情况。公开企业冠名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升级、增量等项目的行政许可(审批)情况。做好对企业冠名发票印制许可和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批和回复。每季定期公开企业的欠税情况。不定期发布有关涉税办理的告示、公告、通告,及时让纳税人知晓。

4.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情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公开本局所涉及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发票工本费两类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情况。

5. 落实有关税收政策的情况。通过“你问我答”等形式,分栏目开展纳税辅导。以专栏形式开展世博税收优惠政策、出口退税政策、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

(二)主动公开途径

一是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开。通过办税服务厅的电子显示屏、多媒体触摸屏、公告栏、受理告知单、涉税事项办理流程宣传板、宣传资料架,宣传最新税收政策,公开有关涉税事项的办理流程和办税须知,在征收大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并在查阅点配备计算机等设备,方便公众查阅。做好区局触摸屏政务公开栏目的维护和管理。

二是利用网站公开。利用税务子网站主动公开最新最热的政策法规,及时更新,方便获取税收政策信息和涉税办理信息,利用“税企通”综合服务平台,通过在线实时、留言反馈、邮件发送等形式,解答疑问、宣传政策、公开信息。

三是利用宣传资料公开。编发《纳税服务指南》、《简化涉税事项流程操作手册》、《即时办结事项办理须知》等资料,指导、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更好地服务纳税人。

四是利用走访、座谈公开。通过调研走访、召开座谈会、沟通会的形式,近距离、面对面听取纳税人诉求,积极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切实将基层每位税务干部都打造成政府信息公开的流动窗口。

五是利用税收宣传月公开。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充分运用松江电视台、广播电台及《松江报》等媒体,进行信息公开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咨询活动,向广大纳税人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增进了税务部门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了解,进一步扩大了信息发布的范围。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10年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本局未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局201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以及申诉举报。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0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67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0次,咨询电话接听45次,当面咨询接待13次,网上咨询9次。本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18214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以来,本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公开有关信息,遵循程序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但是在信息获取途径的多样性和便捷性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提高。2011年,本局将根据《条例》和《规定》的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以进一步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发展。

七、说明和附表

(一)其他说明

所有附表的数据都仅反映2010年度的情况,数据统计范围仅包括本局机关。

(二)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19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110%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19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0

受理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它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0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7.“重复申请”数

0

8.不予公开总数

0

其中1)“国家秘密”数

0

2)“商业秘密”数

0

3)“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0

9.其他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38

网上咨询数

人次

9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13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45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18214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行政诉讼数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2

其中:1.全职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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