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宋非洲(身份证号340223********1814)等自然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一)项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沪青税限缴〔2024〕8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2024年10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
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
沪青税限缴〔2024〕8号
宋非洲(身份证号340223********1814)等自然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六十八规定,限你(单位)在2024年12月2日前向我局缴纳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应补税额。逾期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若同我局在限期缴纳税款上有争议,应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本通知书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第十八税务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第二十税务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