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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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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北石路579号,邮编:200333,电话:021-62187027,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深入落实条例要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本年度区局持续推进主动公开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更新欠税公告等税收征管事项,聚焦税收重点工作,紧扣群众关注热点,发布“纳税人学堂”等专栏。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区局强化服务理念,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份,均按时按要求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的动态更新调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落实落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普陀区税务局网页:定期对网页各栏目进行更新,全年共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1条,回复网上局长信箱和投诉举报107件。

  2.税收宣传月:深入开展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4场“中华武数”联名税宣活动。连续第三年联动在线经济平台,在“饿了么”APP推出税宣专题开屏海报,扩大税收宣传辐射面,曝光量达74.7万人次。

  3.“税动力”宣传服务机制: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广泛挂牌6个“税动力·补给站”点位,上线“靠谱服务预约单二维码”。开展“税动力×N”专题活动5期,开展下沉式入户辅导活动14场。设计“税动力·政策贴”,速递“税动力·新消息”,推动税费政策下沉“接地气”。

  (五)监督保障

  区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机制,细化考核指标,以绩效考核为抓手,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公开职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效运转。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2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局积极落实税务总局、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完善公开流程,加强公开审查。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缺乏系统的政策、流程培训和指导;二是多部门协作质效有待提升。针对上述情况提出以下改进措施:一是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加强培训指导;二是持续提高全局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形成共识,提高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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