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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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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Y0024543640202200005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75号,邮编:201899,电话:021-5953156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认真贯彻《条例》精神,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局”)和嘉定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减税降费落地落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重大发展战略等工作,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推进平台建设,不断提高税务工作的透明度,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

  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需求出发,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行政执法类信息54条;人事任命类信息15条;政府采购类信息9条;其他类信息3条。另外,主动公开的工作动态类信息55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严抓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严格规范公开形式;严格完善审批程序,将审查责任落实到位;安排专人专职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嘉定税务网页为主体,持续推进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12366等平台建设。

  1.嘉定税务网页。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6条;回复网上局长信箱和投诉举报92条。

  2.嘉定税务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发布图文信息327篇,“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录用稿件79篇。

  3.办税服务厅。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纸质宣传资料等,主动公开各类税费信息;设置资料索取点,向纳税人免费发放表证单书、税费事项办理指南等。

  4.纳税人学堂。全年纳税人学堂线上、线下共计开课69场,覆盖各类型企业近10万户次,内容涵盖20个专题,进一步扩大税宣深度和广度。

  5.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一步规范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流程,优化网上智能咨询服务,及时准确地解答、分析、跟踪公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提升答复满意度。

  6.税收宣传月。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税收宣传工作动态被市局微信录用27次,其中专版宣传2次。

  7.其他。开展税收宣传“六进”活动,在广播、电视、户外大屏、交通工具等滚动播放税收公益广告、宣传标语等,营造良好的税收舆论氛围。

  (五)监督保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指标,我局以绩效考核为抓手,督促、强化各部门的公开责任,明确目标任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提升工作整体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1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66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部联动机制尚不够顺畅,二是新媒体的公开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等。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增加会商机制。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审查力度,理顺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内容,联合各相关部门商议讨论,明晰责任分工,加强各部门的协同配合。二是拓宽宣传载体形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门培训力度,紧抓新媒体的传播特点与规律和当前社会公众的阅读习惯,增加真人漫画、沙画展示、vlog采访等生动直观、趣味性强的形式,增强新媒体信息的可读性、趣味性,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涉税涉费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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