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网页(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jatax/)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昌平路991号,邮编:200042,电话:32174988,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静安区税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为目标,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完善公开程序,切实平稳有序地推进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从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需求出发,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9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主动公开范围主要包括:机构概况,具体包括区局概况、领导简介、联系方式;工作动态,具体包括税务要闻、涉税通知;纳税服务,具体包括A类纳税人名单、办税地图、涉税查询;行政执法信息,具体包括权责清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税收执法信息、税收征管信息;自身建设,具体包括政府采购相关内容。2019年发布税务要闻36条,涉税通知12条,行政许可结果22条,非正常户公告12条,欠税公告4条,限期申报和纳税公告29条,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2条,委托代征公告1条,政府采购公告23条。
(二)依申请公开
坚持加强组织保障,注重提升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环节的合法性审查。着力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严格控制答复时限,依法审核答复意见,规范出具相关文书,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和精准度。
2019年,受理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其中,当面申请6件,通过网络渠道申请7件,通过信函渠道申请8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涉及税务登记、缴税、发票及税收举报查办情况等税收征管信息的申请占比达81%,涉及税收政策信息的申请占比达9.5%,涉及其他信息的申请占比达9.5%。已经答复的21件申请中,予以公开的申请7件,占比达33.34%;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而无法提供的申请10件,占比达47.63%;因重复申请而不予处理的申请1件,占比达4.77%;因逾期未补正而作其他处理的申请3件,占比达14.29%。
(三)政府信息管理
梳理、整合和归类现有公开事项,厘清公开与不予公开的边界,做好政府信息清理和发布工作。一是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扎口管理。明确对外信息发布流程,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实现对各部门发布公开信息的痕迹化管理。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加强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的要求。
(四)平台建设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税收宣传工作有机结合,以静安区税务局网页为主动公开的主要平台,积极打造税收宣传月、“静安税务”微信、12366纳税服务热线、纳税人学堂、新闻媒体等多层次宣传阵地,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丰富服务方式。
1.静安区税务局网页:完成网页改版工作,新设《行政执法公示专栏》,新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调整《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具体内容。设立“信息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专题栏目”四个主要板块发布信息,公开发布各项涉税查询,行政许可,税宣资料等信息,充分利用税务网页的及时性,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办税服务场所:优化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区,通过办税服务厅的电子显示屏、多媒体触摸屏、公告栏、受理告知单、宣传资料架、ARM自助办税机,向纳税人公开、宣传税收政策和办税须知。同时专设咨询窗口,随时解答纳税人办税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涉税问题。
3.12366纳税服务热线:做好12366纳税服务热线接线工作,帮助纳税人解决实际困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019年,区局12366远程坐席共为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提供人工咨询服务共154368人次。
4.“静安税务”微信公众号:动态更新发布各类最新热点税收政策、纳税人学堂开课时间,利用新媒体渠道加强与纳税人的互动交流,帮助纳税人快速、便捷掌握实时信息。2019年,“静安税务”微信公众号粉丝数达2.29万余人,共发布稿件746篇,累计阅读量26.47万。
5.税收宣传月:围绕“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开展税宣月系列活动。以户外大屏及强生出租车广告屏为载体,展示活动标语、税收公益广告和宣传海报。邀请“第一财经”电视栏目记者进入办税服务厅,体验区局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及服务举措。联合《静安报》刊发税务专刊,广泛宣传减税降费相关政策与措施。在市北高新园区举办“税收共治多方协同,减税共赢助力发展”系列活动,开展“进园区”主题政策宣讲会。结合“五四”青年节活动,开展“税收进校园”宣传活动。联合稽查局、公安部门开展集中销毁假发票及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案件宣传活动。
6.电子税务局与短信平台:通过电子税务局与短信平台,向纳税人发布各类公告事项及工作提示。与纳税人密切互动,及时解答各类提问。2019年,通过电子税务局累计推送政策内容、纳税提示110批次,153万余条。
7.基层税务所:深入开展常态化大调研,围绕税收重点工作,分组、分主题加强调研工作。2019年调研走访企业244户次,调研基层和社区、群众206户次,围绕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等重点领域,着力解决纳税人关心的“急难愁盼”和政策供给落实等问题。
8.纳税人学堂:充分发挥区局师资团队优质力量,集中梳理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有针对性的辅导,为纳税人打造学习、答疑、互动的平台。2019年,通过纳税人学堂组织实体培训51场,参与培训人员达4956人次。
(五)监督保障
一是工作机制规范化。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配备2名专职工作人员,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资料编录、发布,并结合税务工作特点,完善相应的信息发布审核,坚持做到保密审查、公文运转与信息发布流程一体化。二是绩效考核标准化。以“政务公开”考核指标为抓手,结合区局工作实际,梳理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职责,细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工作流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明确,统筹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 |
0 |
375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 |
3 |
773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8 |
0 |
559 |
行政强制 |
4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3 |
132.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0 |
1 |
0 |
0 |
0 |
0 |
2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1 |
0 |
0 |
0 |
0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七)总计 |
20 |
1 |
0 |
0 |
0 |
0 |
2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其他处理”申请3件均为申请人逾期未补正。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形势发展及上级部门要求相比还有不足之处,还存在形式传统、内容单一、信息发布有滞后性等问题,例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是以静安区税务局网页为主要平台,对新媒体的使用略显不足。2020年,区局将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静安税务”微信公众号、社会媒体等外部渠道,加强与纳税人的互动交流,帮助纳税人快速、便捷掌握实时信息;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结合社会广泛关注的减税降费、创业创新、个税改革等热点税收问题,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和服务类信息,引导企业充分享受优惠政策;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加强干部业务培训,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持续完善工作流程,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更好地为社会公众和纳税人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