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黄浦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黄浦区分局(以下简称“区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区局政府网站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黄浦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黄浦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斜土路313号1508室,邮编:200023;电话:021- 6302401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税务部门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强化民主监督、提高税务行政透明度的一项重要内容。2012年,区局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规定》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切实从工作实际出发,以“撤二建一”为契机,不断优化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了推进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透明化、公开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取得较好成效。
(一)明确市局要求,加大公开力度。
按照《2012年上海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提出的要求,区局以主动公开为核心,以依申请公开服务为重点,以信息化为依托,着力完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将工作重点放在社会广泛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开事项上,继续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为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区局召开了专题办公会进行研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工作进行量化考核,着力完善内部沟通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有效地加大了公开力度。
(二)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公开程序。
2012年,区局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内部监督检查机制,重申和明确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审查、发布权限、工作责任,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明确了各个环节的具体程序和时限要求等,制订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依申请公开事项得到及时有效办理,从制度和机制上保证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三)突出便民特色,优化公开渠道。
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进一步优化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突出了政府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群栏目设置中的地位。同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规定的分类标准,进一步规范区局子网站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对各类信息进行规范化整理,使区局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平台得到进一步优化,社会公众查找、获取政府信息更为便利,突出了便民特色,使信息公开的成果能够直接为民所用。
(四)开展业务研究,提升公开能力。
区局将开展课题调研作为重点工作之一,通过开展有关微博管理的课题调研,深入分析微博平台在畅通公开渠道、提高公开效率方面的积极作用,着力激发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考和研究。区局还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市局及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业务培训,提升干部依法、规范公开政府信息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纳入初任培训、知识更新培训等课程,增强税务干部公开意识。
(五)关注办税热点,深化公开内容。
区局认真落实市局有关要求,坚持把纳税人最关心的税收政策、社会各界最需要了解的“权、事、人”等事项公开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及时在子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中予以公开发布。2012年,区局在子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了机构领导、机构概况、内设机构及其职能、黄浦区2010-2011年度A类纳税信用等级企业名单、每季欠税公告、行政许可公示、每月纳税日期安排表、税法宣传讲堂开课通知等一系列热点信息,进一步深化了信息公开内容。
(六)实施目标考核,强化公开职责。
按照市局总体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作为共性目标之一,纳入2012年部门目标责任制管理。根据各科室上报情况,结合部门职责和市局年度工作要求,明确了各部门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目标任务,并严格按考核方案的规定开展了考核评估工作,考核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严格规范区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目录指南的编制和更新维护工作。考核工作由区局人教部门牵头,监察部门监督,办公室实施,考核结果作为考核部门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项目在区局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中的得分。通过实施年度目标考核的方式,进一步强化了各部门的公开责任,明确了目标任务,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2年底,区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2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2条,占0.86%;业务类信息230条,占98.71%,其它类信息1条,占0.43%。
(一)主动公开范围
1.税务机构职能情况。公开了区局机构概况、机构领导、内设机构及其职能等机构设置类信息2件。公开了区局“撤二建一”机构改革情况,对已经发布的区局机构领导、内设机构及其职能等信息及时更新维护,通过网站将机构内组织架构、工作责任范围、各工作岗位职责等信息向社会公众及时公布。
2.税务行政许可审批相关信息。加大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公开力度,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条件、程序、期限、依据等内容的调整、变更情况通过网站及时予以公开,对包括“税务公告”、“办税指南”、“网上下载”、 “行政许可”等在内的相关信息和应用予以整合发布。每月及时梳理并主动发布“关于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事项”及“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事项”审批结果,进一步深入推进了区局行政审批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3.税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按照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通过网站及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公开了区局所涉及的发票工本费、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等两类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情况,内容包括收费的依据、标准等。
4.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公开。在“上海税务”黄浦子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及时发布区局政府采购信息,让供应商平等、便利、及时地获取各种信息,为公众查询有关政府采购信息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保证了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标工作的透明度。
5.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政策。紧紧围绕服务上海经济发展大局和调结构、促转型、保发展任务,及时公开或转发各类税收政策信息。如:为了配合市局开展减免税统计调查工作,及时转发市局《关于开展减免税统计调查工作的通告》,取得纳税人的了解和支持,确保减免税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6.执法告知制度执行情况。区局执法告知制度已纳入具体的税收业务工作之中并加以认真落实。所有行政执法相关事项均通过书面告知。在执法过程中,各执法部门均能将执法身份、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对象的权利和义务、救济渠道等内容,告知到行政管理相对人、体现到执法文书中。尚未发生因未履行告知义务而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信访案件。执法告知制度的切实执行,有效维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了区局工作人员“实体与程序并重”的工作意识,有效提高了依法行政的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途径
一是依托办税服务厅进行公开。加大各办税服务厅的基础和硬件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2012年,我局通过设置服务导向台和宣传资料架、建立公告栏、设立液晶屏和触摸屏等形式,公开非正常户情况、欠税情况、税务行政收费情况、每月纳税日期安排情况等内容共计80余条,方便纳税人及时全面地获取办税信息。
二是依托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充分利用大众新闻媒体,加强对税收职能作用、税收政策法规、纳税人权利义务的宣传公开力度。4月13日,在区属信息载体《黄浦报》上刊登“惠民利民,服务发展——区税务局税收宣传月活动特色纷呈”报道,在全区宣传报道今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的主题、重点以及活动安排,宣传区局在组织税收收入、强化税收征管、优化纳税服务、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的举措和成效。4月27日,在《黄浦报》上刊登“我区推介纳税服务品牌”报道,宣传区局纳税服务品牌推介主题活动开展情况。
三是依托税务网站进行公开。对“上海税务”黄浦子网站进行丰富和完善,整合系统信息资源,强化办税服务栏目建设,方便社会公众和纳税人查询使用。2012年,区局已在“上海税务”黄浦子网站上的政务公开、网上办事、便民服务、网上互动等栏目中公开发布了各类涉税事项办理程序、相关政策规定等,将政府信息公开与税收中心工作更进一步地结合起来。其中:通过本单位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33条;本单位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18,130次。另外,网上受理和回复纳税咨询问题12条。
四是依托“12366”进行公开。区局注重通过“12366”咨询热线的方式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和辐射面,“12366”纳税服务热线涵盖了政策告知、纳税咨询、发票查询、涉税举报、投诉监督等内容,成为区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载体。做好“12366”远程坐席上线运行工作,保证咨询电话的接通率,提高咨询解答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区局纳税服务热线受话量达35323人次, 日均受理 141人次,回复办结率100%。
五是依托税企互动平台进行公开。完成“上海税务”网站税企互动参与平台首批推广运用,制定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解决运用中遇到的问题,提高互动平台的使用率,目前已有16931户纳税人加入了互动平台。将区局“12366”远程坐席提交的咨询处理工单、市局“12366”咨询热线转办事项、“上海税务”网站互动参与平台在线咨询事项、市局税务网站网上咨询转办事项纳入了统一管理,使纳税人办税更为方便快捷。
六是依托短信平台进行公开。区局在实施税收征管信息化的同时,不仅面向前台的征管业务需求,还着力于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利用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的短信平台,及时开通了集法规宣传、政策辅导、税务公告、申报通知、催报催缴、涉税变更等功能于一体的税收短信群发系统,以短信方式为纳税人提供贴身服务,真正实现了税收短信在税企之间的良性互动。2012年,区局通过短信群发平台向纳税人发送各类纳税服务信息20余万人次。
七是依托微博平台进行公示。根据市局和区府要求,结合区局实际,抓好微博管理,落实好正面信息宣传、社会舆论引导等工作。同时,区局4个重点税源所在新浪网开设便民微博,通过形式新颖、响应快捷的信息化平台,主动公开本所税收工作情况,以“面对点”的形式回应企业对本部门税务工作的关注,为纳税人提供广泛、务实的纳税服务,成为区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补充,进一步拓展了与纳税人互动交流的崭新平台。对重点税源所便民服务微博的公开内容、牵头部门、配合部门以及相关要求进行了规范,明确政务微博主要发布内容,切实有效发挥微博的宣传引导作用。截至2012年底,重点税源所便民微博发布微博数达到1700余条,在服务纳税人、引导涉税舆论、开展税收宣传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八是依托基层税务所进行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由办公室牵头,所得税科、货物与劳务税科、征管科、纳税服务科、人教科、税务所共同参与,协调处理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各基层税务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起到协作配合作用,区局进一步优化集收集、整理、发布和回复于一体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维护了信息公开权利人对区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合法权益。
九是依托公共查阅点进行公开。区局在斜土路313号信访办公室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设置了外网计算机、打印机等硬件设施,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在醒目位置悬挂“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标示牌,为社会公众进行政务公开信息查阅及检索提供了极大的便利。2012年全年通过区局公共查阅点接待政府信息查询80余人次。
十是依托税收宣传月进行公开。区局紧紧围绕“税收、发展、民生”主题,精心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手机短信、微博等信息平台,发挥办税服务厅、重点区域公共场所的阵地作用,通过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册和宣传品、播放宣传主题标语等,积极营造宣传月活动氛围。结合区局实际,通过座谈会、辅导会、走访调研、征集“金点子”、知识问答、摄影比赛等形式,使税收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一步增强宣传效果。紧扣黄浦区域经济实际,结合区局税源专业化改革,组织开展“情系新黄浦,共促新发展”黄浦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品牌推介系列活动,集中介绍区局纳税服务工作的各种惠民利民便民举措和思路,宣传立体式、全方位、人性化的纳税服务品牌特色,推进区局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持续优化纳税服务,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满意度,形成共聚合力共促发展的良好局面。
十一是依托税法宣传讲堂进行公开。区局结合实际,科学研究,认真准备,建立黄浦区税法宣传讲堂。自4月开办以来,围绕区局工作重点,讲堂举办讲座共计54场,内容涉及税控收款机明细抄报税、工资薪金比对、“营改增”、发票简并、小企业会计报表填报、常用税目详解等政策辅导,纳税人满意度持续提高,形成区局纳税服务新亮点。同时在子网站上创新开设网上课堂,适时发布税收辅导视频课件,方便纳税人随时随地进行下载学习,提高办税能力和水平。目前区局已发布《简并票种政策辅导》课件供下载学习。
十二是其他渠道。在办税服务厅和各楼层电梯厅放置液晶电视,播放税收宣传、服务承诺、办税指南宣传短片等;针对全年不同时期的政策重点以及公众关心的问题适时编制便民手册,每月编发《黄浦税务专递》,置于办税服务厅供公众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区局201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信函申请1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涉及涉税统计数据等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2012年办理的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1件,全部按期完成答复。
已经答复的1件申请中,“信息不存在”的申请1件,主要涉及涉税统计数据等信息。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区局2012度未收取相关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区局2012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以及申诉举报。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区局2012度共接受市民咨询约20,211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约20,191次,网上咨询约12次,当面咨询接待8人次。区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约18,130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区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形势发展及上级部门要求相比还有不足之处,如:区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考核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公开渠道还可以进一步拓宽等。2013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面完成税收工作各项任务对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区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管理机制,不断开拓思路拓宽公开渠道,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狠抓工作督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的实效。
七、说明和附表
(一)其他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包括所有附表的数据)都仅反映2012年度的情况,数据统计范围包括上海市黄浦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黄浦区分局。
(二)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合计 |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33 |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 |
184% |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233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合计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0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1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1 |
6.其它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0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0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1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0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0 |
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0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0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0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0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0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0 |
9.其他 |
条 |
0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合计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2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12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8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20,191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18,130 |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合计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合计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0 |
3.复制费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
人 |
3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
上海市黄浦区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黄浦区分局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