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黄浦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黄浦区分局(以下简称“区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黄浦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黄浦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斜土路313号1508室,邮编:200023;电话:021- 6302401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税务部门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强化民主监督、提高税务行政透明度的一项重要内容。2011年,区局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规定》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切实从工作实际出发,以“撤二建一”为契机,不断优化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了推进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透明化、公开化等方面积极作用,取得较好成效。 (一)明确市局要求,加大公开力度。 按照《2011年上海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提出的要求,区局以主动公开为核心,以依申请公开服务为重点,以信息化为依托,着力完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将工作重点放在社会广泛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开事项上,继续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为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区局召开了专题办公会进行研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工作进行量化考核,着力完善内部沟通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有效地加大了公开力度。 (二)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公开程序。 2011年,区局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内部监督检查机制,重申和明确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审查、发布权限、工作责任,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明确了各个环节的具体程序和时限要求等,制订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依申请公开事项得到及时有效办理。另外,2011年区局还开通了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平台,通过该平台成功受理网上公开申请1件,并在有效期内向申请人及时进行回复。以上措施,从制度和机制上保证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三)突出便民特色,优化公开渠道。 2011年区局结合“上海税务”门户网站改版,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进一步优化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突出了政府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群栏目设置中的地位。同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规定的分类标准,进一步规范区局子网站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重新更新维护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对各类信息进行规范化整理,使区局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平台得到进一步优化,社会公众查找、获取政府信息更为便利,突出了便民特色,使信息公开的成果能够直接为民所用。 (四)开展业务研究,提升公开能力。 2011年区局将参与本市税务系统课题调研作为办公室年度重点工作之一,探索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矛盾、规律和发展趋势,为政策实践提供理论支持。实践上剖析工作中可能遇到的有关法律问题,着力激发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考和研究。区局还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市局及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业务培训,提升干部依法、规范公开政府信息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纳入初任培训、知识更新培训等课程,增强税务干部公开意识。 (五)关注办税热点,深化公开内容。 区局认真落实市局有关要求,坚持把纳税人最关心的税收政策、社会各界最需要了解的“权、事、人”等事项公开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及时在子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中予以公开发布。2011年,区局在子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了机构领导、机构概况、内设机构及其职能、2011年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企业名单、每月非正常户公告、季度欠税公告、行政许可公示、政府采购、每月纳税日期安排表等一系列办税热点信息,进一步深化了信息公开内容。 (六)实施目标考核,强化公开职责。 按照市局总体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作为共性目标之一,纳入2011年部门目标责任制管理。根据各科室上报情况,结合部门职责和市局年度工作要求,明确了各部门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目标任务,并严格按考核方案的规定开展了考核评估工作,考核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严格规范区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目录指南的编制和更新维护工作。考核工作由区局人教部门牵头,监察部门监督,办公室实施,考核结果作为考核部门2011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项目在区局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中的得分。通过实施年度目标考核的方式,进一步强化了各部门的公开责任,明确了目标任务,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1年底,区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1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2条,占2.44%;业务类信息79条,占96.34%,其它类信息1条, 占1.22%。 (一)主动公开范围 1.税务机构职能情况。公开了区局机构概况、机构领导、内设机构及其职能等机构设置类信息2件。公开了区局“撤二建一”机构改革情况,对已经发布的区局机构领导、内设机构及其职能等信息及时更新维护,通过网站将机构内组织架构、工作责任范围、各工作岗位职责等信息向社会公众及时公布。 2.税务行政许可审批相关信息。加大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公开力度,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条件、程序、期限、依据等内容的调整、变更情况通过网站及时予以公开,对包括“税务公告”、“办税指南”、“网上下载”、 “行政许可”等在内的相关信息和应用予以整合发布。每月四次梳理并主动发布“关于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事项”及“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事项”审批结果,进一步深入推进了区局行政审批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3.税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按照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通过网站及办税服务大厅公告栏公开了区局所涉及的发票工本费、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等两类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情况,内容包括收费的依据、标准等。 4.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公开。在“上海税务”黄浦子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及时发布区局政府采购信息,让供应商平等、便利、及时地获取各种信息,为公众查询有关政府采购信息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保证了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标工作的透明度。公开了《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第2011-00013号信息--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黄浦区分局/上海市黄浦区国家税务局保安、保洁、绿化、设备维修维护、客服、综合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信息1条。 5.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政策。紧紧围绕服务上海经济发展大局和调结构、促转型、保发展任务,及时公开或转发各类税收政策信息。如: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文件,在完成上半年度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重新鉴定工作后,区局及时公开了《关于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企业情况的公示》;为落实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及契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落实相关配套措施,促进房产行业健康发展,区局及时转发了《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就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有关问题答记者问》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契税征管职能划转事项的通知》;为配合实施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工作,区局发布了相关友情提示信息。 6.执法告知制度执行情况。区局执法告知制度已纳入具体的税收业务工作之中并加以认真落实。所有行政执法相关事项均通过书面告知。在执法过程中,各执法部门均能将执法身份、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对象的权利和义务、救济渠道等内容,告知到行政管理相对人、体现到执法文书中。尚未发生因未履行告知义务而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信访案件。执法告知制度的切实执行,有效维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了区局工作人员“实体与程序并重”的工作意识,有效提高了依法行政的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途径 一是依托办税服务厅进行公开。加大各办税服务厅的基础和硬件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2011年,我局通过设置服务导向台和宣传资料架、建立公告栏、设立液晶屏和触摸屏等形式,公开非正常户情况、欠税情况、税务行政收费情况、每月纳税日期安排情况等内容共计80余条,方便纳税人及时全面地获取办税信息。 二是依托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充分利用大众新闻媒体,加强对税收职能作用、税收政策法规、纳税人权利义务的宣传公开力度。2月14日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了《述职述廉:真正将监督权交给纳税人》专题报道,4月15日在区《黄浦时报》刊登《区税务分局精心组织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专题报道,7月25日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了《黄浦区实行税务情况通报会制度》专题报道,公开了区局在强化监督制约、推进制度反腐、加强税企沟通、优化纳税服务等方面的举措和成效,进一步扩大了税收政策宣传覆盖面。 三是依托税务网站进行公开。全面开展“上海税务”黄浦子网站进行了改版建设工作,整合系统信息资源,强化办税服务栏目建设,方便社会公众和纳税人查询使用。2011年,区局已在“上海税务”黄浦子网站上的政务公开、网上办事、便民服务、网上互动等栏目中公开发布了各类涉税事项办理程序、相关政策规定等,将政府信息公开与税收中心工作更进一步地结合起来。其中:通过本单位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82条;本单位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37,982次。另外,网上受理和回复纳税咨询问题3条。 四是依托“12366”进行公开。区局注重通过“12366”咨询热线的方式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和辐射面,“12366”纳税服务热线涵盖了政策告知、纳税咨询、发票查询、涉税举报、投诉监督等内容,成为区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载体。做好“12366”远程坐席上线运行工作,保证咨询电话的接通率,提高咨询解答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区局“12366”远程坐席开通3个月来,“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受话量达6764人次, 日均受理75人次,回复办结率100%。 五是依托税企互动平台进行公开。完成“上海税务”网站税企互动参与平台首批推广运用,制定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解决运用中遇到的问题,提高互动平台的使用率,目前已有1500户纳税人加入了互动平台。将区局“12366”远程坐席提交的咨询处理工单、市局“12366”咨询热线转办事项、“上海税务”网站互动参与平台在线咨询事项、市局税务网站网上咨询转办事项纳入了统一管理,使纳税人办税更为方便快捷。 六是依托短信平台进行公开。区局在实施税收征管信息化的同时,不仅面向前台的征管业务需求,还着力于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利用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的短信平台,及时开通了集法规宣传、政策辅导、税务公告、申报通知、催报催缴、涉税变更等功能于一体的税收短信群发系统,以短信方式为纳税人提供贴身服务,真正实现了税收短信在税企之间的良性互动。2011年,区局通过短信群发平台向纳税人发送各类纳税服务信息390余条,覆盖面涉及43,676户纳税人。 七是依托基层税务所进行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由办公室牵头,所得税科、货物与劳务税科、征管科、纳税服务科、人教科、税务所共同参与,协调处理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各基层税务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起到协作配合作用,区局进一步优化集收集、整理、发布和回复于一体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维护了信息公开权利人对区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合法权益。 八是依托公共查阅点进行公开。2011年,区局在斜土路313号信访办公室以及新桥路68号308室自助办税服务区域设立了两个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设置了外网计算机、打印机等硬件设施,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在醒目位置悬挂“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标示牌,为社会公众进行政务公开信息查阅及检索提供了极大的便利。2011年全年通过区局公共查阅点接待政府信息查询70余人次。 九是依托税收宣传月进行公开。围绕“税收 发展 民生”主题,4月9日在南京东路“新世界”商城及淮海路东方商厦门口举行 “2011年税收宣传咨询日”主题活动,现场进行热点问题咨询、税收文艺表演、涉税知识竞答、纳税指南分发。组织开展“税企同发展,惠民促和谐—黄浦税务伴您行”、“税收宣传进社区暨政风建设征询意见座谈会”等特色活动,与卢湾中学共同开展“税收牵手、伴我成长”为主题的“三个一”实践活动,邀请尚文中学初中学生参观办税服务厅。大力营造税收宣传社会氛围,制作“发票知识一点通”剧情短片,组织“我在办税服务厅” 征文演讲比赛,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南京路步行街观光车、影院、户外载体、办税服务厅等载体广泛进行税收宣传。 十是依托纳税人辅导讲座进行公开。区局坚持每季一次的税收工作通报会、每月一次的纳税辅导培训讲座,通报区局税收工作情况,讲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向纳税人提供各类税收政策辅导咨询,得到了纳税人的一致肯定。 十一是其他渠道。在办税服务厅和各楼层电梯厅放置液晶电视,播放税收宣传、服务承诺、办税指南宣传短片等;针对全年不同时期的政策重点以及公众关心的问题适时编制便民手册,置于办税服务厅供公众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区局2011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其中当面申请8件,网上申请1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约66.6%是涉及税务登记信息,其余是涉及涉税统计数据等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2011年办理的1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含2010年度受理并按照《条例》、《规定》顺延至2011年度答复的申请7件),已经答复的为16件,全部按期完成答复。 已经答复的16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答复”的申请7件,主要涉及企业税务登记证件内容信息;“信息不存在”的申请8件,主要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信息和涉税统计数据等信息,“不予公开”的涉及1件,主要涉及查询企业第三方商业信息。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区局2011年度未收取相关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区局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以及申诉举报。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区局2011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约23,726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约23,718次,网上咨询约3次,当面咨询接待5次。区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约37,982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区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形势发展及上级部门要求相比还有不足之处,如:区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考核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等。明年,将是“十二五”开局之后的第二年,也是国家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全面完成税收工作各项任务都对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区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管理机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狠抓工作督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的实效。
七、说明和附表
(一)其他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包括所有附表的数据)都仅反映2011年度的情况,数据统计范围包括上海市黄浦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黄浦区分局。
(二)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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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黄浦区分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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