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单位提出的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资格的税务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决定准予取得该项许可。
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91310109MA7HF3240N |
上海好瑞庆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91310109MAD8C9B40U |
上海德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91310109580556434H |
上海海联船舶燃料有限公司 |
91310000MA1G54KE3M |
北京仲量联行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91310000MAD57T74X4 |
沃尔沃汽车商业(上海)有限公司 |
913101093420855182 |
上海丝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