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稽查局

本站热词:
导航

2013年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2-20 08:36
字号: [ ] [ ] [ ]
打印本页
【显示更多属性】
索引号:SY0024212200201400001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2013年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税务”网站(网址为shanghai.chinatax.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865号,邮编:200011,电话:63650088,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一、概述

  2013年,分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力度,切实从税务稽查工作实际出发,以细化公开内容、完善制度建设为重点,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努力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推进依法治税、廉洁从税、优化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1.全面强化组织保障。分局形成自上而下、责任明确、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由分局主要领导分管,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人、财、物保障。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具体推进、协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科室、税务检查所配合做好协同工作,从组织机制入手,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分局在办公楼内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和查阅点,并配备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2.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页内容。分局以“上海税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页为依托,加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子网页信息管理工作。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工作指引以及机构设置、年报等信息的更新、发布工作。2013年分局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及时做好相关信息的更新发布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分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3年底,分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1.税务机构职能公开情况。公布分局内设机构、职能,以及机构领导等信息,包括《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机构概况》、《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机构领导》、《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内设机构及其职能》等。

  2.执法告知情况。分局进一步完善推行告知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做好“三告知”工作,在执行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过程中,通过现场告知、文书送达等形式,主动告知执法人员身份、执法权限、依据以及执法对象的权利和义务、救济渠道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途径

  1.税务网站。分局依托“上海税务”网站下设的政府信息公开子网页,加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子网页信息管理工作。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工作指引以及机构设置、年报等信息的更新工作。

  2.政务微博。2013年分局灵活运用微博进行税法宣传,关注热点,在“上海税企直通车”、上海税务青年志愿者总队微博上,运用微访谈、微直播、微互动等形式进行税收宣传。开设以案说法、税史最早、税收影视、离岛免税等专栏,丰富微博发布内容,拓宽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政务微博的公开作用,增强税务机关与网民的互动,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

  3.税收宣传月。结合税收宣传月,分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2013年以新媒体时代税法宣传为方向,分局联合平安集团股份公司开展了以“税税有平安,年年结硕果”为主题的一系列税法宣传和执法服务活动。(1)开设“上海税企直通车”微博栏目,邀请税企双方的领导进行在线微访谈,并进行全程微直播。(2)与平安保险公司进行互换岗位的“微体验”活动,通过三个微博平台进行现场直播,拓宽税法宣传的渠道,强化税收的影响力。(3)与平安公司联合制作FLASH公益作品《平安“税”月》,并召开“税法进企业”税企座谈会。这种“送法上门”的执法服务形式得到了企业方面的热烈响应。通过以上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分局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新途径,主动向社会公众发布税收相关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

  4.执法回访。分局2013年度分两次组织人员对已稽查结案的纳税单位进行执法回访。通过问卷访谈形式,了解纳税人对分局干部依法稽查、执法水平、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评价,征求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把监督权利交给纳税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开展查后服务,发挥“以查促查”的作用,进一步推进税务稽查查后建议,不断规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核算,引导纳税人正确执行税收法规及财务会计制度,进一步增强税法宣传的针对性和服务的有效性,完善执法服务举措,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分局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以及申诉举报。

  五、咨询处理情况

  分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8,022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落实《条例》、《规定》的规定,完善基础工作制度,深化主动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服务,提升政务微博应用,拓宽特色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实效,形成以信息公开促规范执法、以信息公开推优化服务的新局面。

  七、说明和附表

  (一)其他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包括所有附表的数据)仅反映分局2013年度的情况。

  (二)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2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0

  受理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它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0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7.“重复申请”数

  

  0

  8.不予公开总数

  

  0

  其中1)“国家秘密”数

  

  0

  2)“商业秘密”数

  

  0

  3)“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0

  9.其他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8,022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行政诉讼数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2

  其中:1.全职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返回顶部】【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 电话:02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90019 沪ICP备19025643号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55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