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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六稽查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六稽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2-02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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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2017年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六稽查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六稽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六稽查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六稽查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税务”网站稽查六局网页(www.tax.sh.gov.cn/jclj/))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六稽查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六稽查局办公室(地址:中山南路865号A楼11楼1107室,邮编:200011,电话:62717510,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一、概况

  2017年本局根据《条例》、《规定》要求以及总局、市局相关文件的精神,突出依法、便民的原则,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健全机制,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进一步提高税务行政透明度,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其他部门做好相关信息提供以及保密审查工作,进一步建立并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充分发挥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以切实从组织机制入手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同时,积极依托 “上海税务”网稽查六局网页等载体公开本局相关政府信息,积极推进公开渠道建设,提升网页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努力扩大传统渠道的公开效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按照《条例》、《规定》,在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结合本局的工作特点,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范围

      1、落实税收执法公示制度,向被查企业发放稽查程序告知书,公开稽查程序及法律救济途径。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注重向纳税人公开执法身份、执法权限、执法依据、纳税人权利义务等信息,确保执法过程公开透明,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被查企业告知处理、处罚结果,增强稽查工作的透明度。

      2、计划总结类信息,及时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做好公文公开属性的认定和审核。

      3、本局依法处理的税务行政处罚信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等税务稽查信息。

      4、部门预决算等财务信息。

   5、公开机构职能信息,发布本局机构概况、机构领导、机构职能情况以及科级领导干部任免等信息。

      6、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报告。

    (二)主动公开途径 

     1、通过“上海税务”网稽查六局网页及时发布、更新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完成本局网页改版上线,页面布局更加合理,栏目分类更加清晰,内容主题更加突出,提升了用户浏览获取体验,保证了对外宣传口径的一致,切实方便纳税人和社会公众获取本局相关信息。

     在“上海税务”网稽查六局网页发布本局2017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包括2016年度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及人事任免、重点工作计划、财务决算、预算等信息;

  根据《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办法》的规定,做好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在“上海税务”网稽查六局网页发布税务行政处罚信息56条。

    2、通过税务干部向被查企业发送《税务检查通知书》的同时,主动公开税务稽查程序、强调执法廉政纪律、告知法律救济途径,将《税务稽查程序告知书》、《税务人员廉洁从政告知书》和《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告知书》送达被查企业,让被查企业充分享有知情权;在检查结束后,发放《征询意见单》,就政策解释、公正执法、廉政执行等情况征询被查企业意见,增强稽查工作的透明度,有效地规范和约束了本局稽查人员的行为,切实保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稽查工作的全过程公开。

    3、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收宣传工作。

      在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开展“税法宣传进课堂”主题活动,向学生们讲解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相关政策;结合《刑法》中关于虚开增值税发票相关条款,向学生介绍了“税收黑名单”制度以及联合惩戒措施,税务部门在打击假发票方面的“零容忍”态势。积极引导大学生群体逐渐形成依法纳税、自觉纳税、诚信纳税的观念,激发学生们了解税收、关注税收的兴趣,从而不断形成理解和支持税收管理的良好氛围。

     根据市局《关于加强﹤“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宣传及税收政策落实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本局结合稽查工作组织业务骨干赴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双创”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工作,重点讲解实施“营改增”以来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特别注意的税收政策与风险,便于纳税人更全面便捷地了解掌握、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

      在上海豪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开展“民营企业共话税收”税法宣传活动,采用线上线下同步、网络全程直播的形式,充分运用网络新媒体,与企业共话税收。线上通过位于各分店所在地的20个线上分会场,与企业遍布全国的70家分店及800余名财务人员同步实时交流;线下主会场与来自江浙沪分店的共计43名财务高管面对面进行交流。本局宣讲人员向企业讲解了酒店行业“营改增”相关热点政策的同时,对各个分会场发来的部分共性问题也作了相应解答,真正做到与企业“共话税收”,拉近了税务机关与民营企业的距离,实现了“税法宣传同发声”的和谐氛围。

      4、公共查阅点。本局注重加强本机关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加强对相关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相关查阅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7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局2017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以及申诉举报。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3797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2018年将力争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在市局具体指导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断提升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七、说明和附表

  (一)其他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仅反映2017年度的情况。

       (二)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六稽查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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