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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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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Y0024383640202300008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1827号,邮编:200051,电话:021-5299736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认真贯彻《条例》精神,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和长宁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不断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持续推进线上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税收执法类信息68条;政府采购类信息4条;人事任免类信息13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公开受理渠道,指定专岗专人负责。2023年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份,结转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份,均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公开形式,完善审批程序,安排专人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长宁税务”网页内容更新,落实信息发布登记和公开审查制度,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持续推进微信公众号、云课堂、短信平台、纳税人学堂等平台建设,宣传各类税费政策和服务举措,积极回应纳税人关切。全年通过“长宁税务”网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条。“长宁税务”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微信410篇,实现总阅读量25.2万人次,同时,积极组织向“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投稿,被录用稿件75篇。“蒲公英”云课堂共推出27场直播培训,辐射楼宇及周边纳税人和缴费人2.1万人次。短信平台全年主动推送最新税收政策、申报提醒、热点问题解答等内容13.7万条。在经济日报、人民网、中国网、文汇报、劳动报等媒体渠道发布新闻报道14篇58次,区局参与的稿件《上海税务护航专精特新企业蓬勃发展》《共赴“进博之约”税务积极助力》被“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刊登。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完善审查程序,结合年度政务公开要点,优化公开内容,完善常态化监督体系,发挥导向作用,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2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2

0

2

(七)总计

4

0

0

0

2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审 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仍存在政务公开件办理水平不够高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二是加强各部门的协同配合,细化完善各岗位职责,共同提高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办理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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