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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0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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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长宁区税务局积极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举措,以提高政府透明度、建立阳光政府、促进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作为依法行政的基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工作机制,拓展公开渠道,优化平台建设,切实从工作实际出发,平稳、有序地推进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目前主动公开内容包括:机构概况(包括主要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工作动态(包括税务要闻、通知公告);纳税服务(包括A级纳税人名单、办税指南、涉税查询);行政执法(包括权责清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税收执法信息、税收征管信息);自身建设(包括政府采购);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长宁区天山路1827号,邮编:200051,电话:5299736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一)主动公开方面

      长宁区税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要包括机构职能类和业务类信息。要突出重点,注重用数据反映情况,将人民群众较为关注、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进行报告。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反映本机关制发文件、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等重要工作开展情况,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功能。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改,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提升各环节的效率,建立多部门会商机制,对依申请的难点问题及时探讨处理。区局2019年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6件,其中,4件网络申请,2件信函申请。上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受理、办理并及时答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确立了由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来承办、其它职能科室相配合的组织体系。二是完善公开程序,推进信息公开。区局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内部监督检查机制,重申和明确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审查、发布权限、工作责任,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从制度和机制上保证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三是夯实基础工作,优化纳税服务。区局以办税公开为重点,注重基础工作,着力优化纳税服务,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网上维护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机构职能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等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通过区局税务子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四是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区局从服务纳税人和“两个减负”角度出发,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对外宣传工作、政务信息以及政务微博管理工作有机结合,积极打造子网站、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ARM机、纳税人课堂、短信平台、区域媒体、室外公益广告等多层次宣传平台,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交流,拓宽主动公开渠道。

(四)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市局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区局不断丰富长宁税务子网站与互动参与平台的内容和形式,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突出重点业务领域事项公开,便于纳税人查询,使其真正成为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互动的桥梁。2019年通过电子税务局向纳税人主动推送信息10批,共计推送232121户次。纳税服务方面,2019年,区局纳税人学堂累计开课150场,30671人次参加。2019年,“长宁税务”微信公众号运行日趋成熟,2019年累计发布161期,483余篇图文信息,现有关注人数超万人,基本形成了以税收政策宣传、涉税办事提醒、热点问题解读等具有长宁特色的综合性微信服务平台。区局重视公共场所的宣传作用,在办税服务厅、交通枢纽等场所发布税收宣传口号,依托长宁有线电视台、报刊等媒体,登载税收政策要点,解读税收政策,以Flash动漫的形式宣传相关税收法律知识,突出公开、宣传的生动性和可看性,初步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式、覆盖面广的公开宣传模式。

(五)监督保障方面

      按照市局总体部署,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作为共性目标之一,纳入绩效管理考核。严格规范区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目录的编制和更新维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形成各部门上下联动,共同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局面。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学习业务知识,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办理水平。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378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3

34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0

177

行政强制

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98.39万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区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局的指导下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规范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与公众互动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人员业务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

      对此,区局将进一步规范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比照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内容,优化办理时效。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深入开展,推动社会公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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