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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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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Y7294583150202200008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路60号,邮编:202150,电话:021-69613647,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认真贯彻《条例》精神,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局”)和崇明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减税降费落地落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重大发展战略等工作,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推进平台建设,不断提高税务工作的透明度,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

  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需求出发,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行政执法类信息60条,人事任命类信息7条,政府采购类信息5条,其他类信息5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严抓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严格规范公开形式,进一步完善责任制度、检查制度、监督制度和会商制度,确保责任到人、程序合规、流程合理,充分凝聚工作合力,严格完善审批程序,将审查责任落实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崇明税务网页为主体,持续推进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12366等平台建设。

  1.崇明税务网页。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5条;回复网上局长信箱和投诉举报57条。

  2.崇明税务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发布图文信息600篇,“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录用稿件31篇。

  3.办税服务厅。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纸质宣传资料等,主动公开各类税费信息;设置资料索取点,向纳税人免费发放表证单书、税费事项办理指南等。

  4.纳税人学堂。全年纳税人学堂线上、线下共计开课32场,覆盖各类型企业近5.5万户次,内容涵盖8个专题,进一步扩大税宣深度和广度。

  5.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一步规范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流程,优化网上智能咨询服务,及时准确地解答、分析、跟踪公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提升答复满意度。

  6.税收宣传月。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税收宣传工作动态被市局微信录用17次。

  7.其他。开展税收宣传活动,在广播、电视、户外大屏、交通工具等滚动播放税收公益广告、宣传标语等,营造良好的税收舆论氛围。

  (五)监督保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指标,我局以绩效考核为抓手,督促、强化各部门的公开责任,明确目标任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提升工作整体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0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

  行政处罚

  197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公开专栏建设、满足公众多样化需求以及宣传工作力度等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2022年,区局将继续按照市局的工作要求,以信息化为依托,优化公开服务,持续创新公开形式,持续加强同业务部门之间的协同,持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努力探索高效便捷的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新载体,积极提升税务部门的公信力,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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