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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0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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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为本机关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公开数据。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宝林路43号,邮编:201999,电话:021-56109479,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按照上级部门有关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结合区局税收工作特点,及时、准确地推进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区局加强主动公开意识,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全年重点围绕减税降费等重点税收政策落实、纳税服务创新举措、优化营商环境、税收征管改革、行政执法公示等开展主动公开,确保公开内容及时、准确。2022年,共发布行政许可、涉税通知、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定期定额公示、委托代征公告等共44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区局坚持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2022年共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均按照合法程序予以处置。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办理人员的指导和培训,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流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专业化、标准化。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加强对相关信息的审核研判,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和保密审查,全年未发生公开不应公开信息、失泄密等情况。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制作的政府信息做好管理及公开研判,同时做好对未公开政府信息的动态评估,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公开。

  (四)平台建设方面

  以宝山税务网页为主要载体主动公开信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矩阵,化载体建设,加强动态信息发布,同时持续推进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12366等平台建设。

  1. 宝山税务网页。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4条。

  2. 宝山税务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发布图文信息383篇。

  3. 办税服务厅。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纸质宣传资料等,主动公开各类税费信息;设置资料索取点,向纳税人免费发放表证单书、税费事项办理指南等。

  4. 纳税人学堂。“税智惠∙宝税云课堂”系列课程,累计1300余人次在线观看学习,服务企业1200余户次。

  5. 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全年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已累计接听纳税人和缴费人咨询来电23余万通。

  6. 其他。在话匣子(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上观新闻、文汇报、新民晚报多平台发布新闻稿,共计15篇。

  (五)监督保障方面

  区局将政务公开作为科室考评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从严开展考评,强化内部监督保障力度,各科室依据各自职能及工作任务密切协作配合,确保政务服务公开、公正、透明和政府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1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但仍存在税收政策解读形式有待丰富、信息发布流程不够清晰、单兵实践能力不够突出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丰富政策解读多样性,通过深度结合新媒体平台、拍摄短视频、微电影等方式,探索和优化公开形式,围绕税费政策,发布图解、视频动漫类解读产品,以更加通俗易懂、灵活生动的形式展示给纳税人缴费人。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主体责任分工,优化信息公开子网页设置及分布,增强政府信息公开与执法公示平台公开流程协同及数据同源。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人才队伍建设,依托政务公开人才库,加强信息公开实务研讨和工作交流,实现业务实践能力互促互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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