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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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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为本机关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公开数据。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宝林路43号,邮编:201999,电话:021-56109479,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按照上级部门有关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结合区局税收工作特点,及时、准确地推进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区局结合年度工作要点,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2021年,共发布行政许可、涉税通知、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定期定额公示、委托代征公告等共135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1年,区局共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按照合法程序予以处置。根据《条例》,区局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做好信函、来访申请的登记、办理工作;严格按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流程管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化、标准化。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结合税务工作实际,确立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承办、其他科室配合的组织体系,认真执行信息公开安全审查制度,在应公开尽公开的同时,确保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全年未发现失泄密现象。

  (四)平台建设方面

  以宝山税务网页为主要载体主动公开信息,认真对照网站各栏目信息更新时限要求,加强动态信息发布,同时持续推进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12366等平台建设。

  1. 宝山税务网页。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5条。

  2. 宝山税务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发布图文信息493篇。

  3. 办税服务厅。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纸质宣传资料等,主动公开各类税费信息;设置资料索取点,向纳税人免费发放表证单书、税费事项办理指南等。

  4. 纳税人学堂。全年通过互联网举办直播讲座6场次,共有1800名学员参与;举办线下纳税人学堂38期,7600人次积极参与;开展专题培训3期,覆盖学员750人次。

  5. 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全年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已累计接听纳税人和缴费人咨询来电21余万通。

  6. 其他。2021年,区局在东方网、劳动网、上观新闻等全媒体平台发表正面宣传4次,中国税务报2次,学习强国平台25次,有效发挥媒体作用。

  (五)监督保障方面

  区局将政务公开作为科室考评指标纳入绩效考核,同全局工作同打分、同考评,各科室依据各自职能及工作任务密切协作配合,确保政务服务公开、公正、透明和政府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定期开展绩效评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善政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排查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5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3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于政务公开形式较为单一;二是公开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区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丰富公开形式。探索图片、短视频、音频等多种载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解读,让政府信息公开真正深入人心。同时坚持线上与线下结合、公开与服务结合,不断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为群众办实事为根本,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让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成果真正惠及群众。二是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一线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查自纠,提高信息发布的针对性、时效性、规范性,推动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持续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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