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宝山罗福养老院等4家单位获得上海市宝山区2024年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具体认定信息如下:
上海宝山罗福养老院,税号52310113781887176P,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上海宝山区张庙街道阳光驿站综合帮扶服务社,税号52310113572720695W,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上海宝山区大场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税号52310113336463383B,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上海宝山区吴淞街道为老服务中心,税号523101137616184030,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
上海市宝山区财政局
2024年5月31日